主题分类 | 价格管理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11320882014336509P/2025-00015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文 号 | 淮发改〔2025〕17号 | 公开日期 | 2025-05-21 | ||
文 号 | 淮发改〔2025〕17号 | 公开日期 | 2025-05-21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公布淮安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 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关于公布淮安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通知》(淮发改办〔2025〕47号),我们编制了《淮安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5年4月30日)》(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并公布全区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0项,涉及8个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加强行业收费监管。今后对收费政策有变动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我委将根据省市《目录清单》结合实际,及时更新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我区《目录清单》,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原《淮安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淮发改〔2024〕30号)同时废止。
三、《目录清单》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区出台新政策,按国家和省市区政策执行。
附件:《淮安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5年4月30日)》
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
淮安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5年4月30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