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民生公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索 引 号 | 11320882014336525D/2024-00178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2024年9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 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年加工 30 万吨黄沙 | 淮安区车桥镇淮流路北侧泾口工业集中区 7 号(淮安玖盛达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二号厂房) | 淮安英之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淮安玖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年加工30万吨黄沙。 | 2024年9月14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车辆冲洗废水量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车辆冲洗,水膜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 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灌溉附近农田。 2、原料堆放于原料暂存库内,禁止露天堆放原料,原料暂存库设有1套水喷淋装置。进料仓为密闭装置,项目筛分设备均为密闭设备,筛分粉尘、包装粉尘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效率以99%计) 处理,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燃烧废气、烘干废气收集后经SNCR+布袋除尘+水膜除尘装置(SNCR 脱硝效率以70%计,布袋除尘处理效率以90%计,水膜除尘处理效率以80%计)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生物质烘干炉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江苏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的排放标准。烘干、 筛分、包装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的排放限值。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灰渣、收集粉尘、水膜除尘污泥、筛分固废外售 相关单位,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5、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