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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索 引 号 11320882MB0334668C/2024-00042 发布机构 卫健委
文  号 淮卫发〔2024〕31号 公开日期 2024-06-17
文  号 淮卫发〔2024〕31号 公开日期 2024-06-17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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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查推进和考核考评,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淮安在现代化新征程上更好展示“象征意义”的全面展开之年。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注重高品质、高水平,突出群众健康获得感,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赋能,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大力度推动科研人才活力迸发,不断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大力实施健康淮安区专项行动,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全力打造“人民满意、能力突出、特色鲜明”的长三角北部现代化区域医疗高地,奋力推动淮安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走在前做示范。

一、持续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一)提升基本公卫服务质效。

1.积极争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最低补助标准提高至103元。(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财务科)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实施细则,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下基层指导,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实各项服务。(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医政医管科)

(二)建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3.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的整合重组进度,确保疾控和监督工作不弱化、不断档。(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4.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提升疾控机构监测预警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5.区疾控中心按序时选聘首批首席公共卫生专家。(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6.组织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疾控监督员,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对照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继续推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融合开展传染病监测预警、重大慢性病管理等各项重点任务。(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医政医管科)

(三)着力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

7.统筹做好新冠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强化重点机构、重要时间节点防控,有效处置突发疫情。(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医政医管科)

8.认真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治规划,全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均保持在省控标准以上。(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9.持续巩固血吸虫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成果。做好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0%以上,推动建设示范示教门诊。(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四)切实强化慢性病防治工作。

10.研究制订全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四大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11.加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态管理,通过国家级慢病示范区复审。(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12.根据基层慢病筛防中心建设标准,河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基层慢病筛防中心。(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13.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保持在4.5‰以上,规范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五)不断提升职业健康水平。

14.组织开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宣贯工作,强化职业健康宣传力度。(责任科室: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

15.继续落实我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各项任务要求,完成国家、省年度职业病防治项目。(责任科室: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

16.扩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覆盖面,统筹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做实小微企业指导帮扶工作。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加大排查化解职业健康领域风险隐患力度。(责任科室: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

(六)强化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17.加强疾控、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医政医管科)

18.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演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保障。(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医政医管科)

二、推进基层服务能力建设

(七)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制。

19.全面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办率达到95%以上,年内争创4个甲级村卫生室。(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八)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20.持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2021年前达到能力标准的机构“回头看”。流均、石塘和朱桥卫生院力争创成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21.推动符合条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设社区医院,博里镇卫生院力争创成省社区医院。持续开展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提档升级,新增居民健康体检与管理、消化内镜等功能中心7个。车桥镇中心卫生院、施河镇卫生院要建成居民健康体检与管理中心、接诊分诊中心;漕运镇中心卫生院建成居民健康体检与管理中心、接诊分诊中心、消化内镜诊疗中心。推动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扩面提质,各镇(街)年内力争创1个市级特色科室。平桥镇卫生院的神经内科、河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科、山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肛肠科力争创成省级特色科室。(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22.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0%以上。(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三、提供更高水平医疗服务

(九)打造区域医疗高地。

23.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江苏省肿瘤医院与淮安市肿瘤医院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为抓手,快速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共建区域医疗中心。到 2025 年,淮安市肿瘤医院力争建成市级医疗中心,形成以肿瘤专科为特色的市域医疗服务“高地”,努力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的目标。(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24.全力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急诊急救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相关专科能力水平和区域辐射力;全面推进PET-CT等重点诊疗设备和机器人手术等代表性技术的运用。(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25.紧抓国家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战略机遇,主动对接、深度融入长三角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借势借力提升医疗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沪淮、宁淮等医疗合作,主动摸排在长三角城市各大医院工作的淮安区籍名医专家,积极争取在外乡贤回淮设立名医工作室,通过科室共建,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提升医院运营发展质态。

26.持续做好国家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加强绩效数据质控,分析绩效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27.持续开展全区二三级医院资源及利用状况、财务运行状况、手术技术运用能力、出院患者外埠占比等指标“日报告、月分析、季点评、年通报”制度。(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财务科、信息审计科)

28.借鉴省三级医院医疗质量和运营绩效简报数据运用,督促淮安医院、楚州中医院对标找差,切实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水平。(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一)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29.深入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推进预就诊、预住院等医疗服务,积极开展门诊、日间、老年、“互联网+”等护理服务。(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30.持续推进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扩大专业护理人才招用规模,增加医疗机构护士配备,进一步提高护医比例。(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组织人事科)

31.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确保每千人口床位数和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要求。(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医政医管科)

32.落实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三年行动,不断强化基础医疗安全管理及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充分发挥各质控中心作用,加强对各医疗机构指导督促。(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四、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

(十二)加强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

33.提升楚州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楚州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推进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巩固现有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成果﹐积极申报参加新一轮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评审。稳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镇街医疗机构中医处方占总处方的比例力争达30%。(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34.进一步加强省、市中医重点专科及学科建设,全面推进楚州中医院 “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三)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35.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年内新增1个五级、1个四级中医馆。(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36.推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建设进度。(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37.依托楚州中医院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卫技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38.充分挖掘我区中医传统优势资源,加强对山阳医派特色优势的挖掘整理和传承研究,加大中医师承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基层名中医评选,加强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山阳名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持续推动山阳医派传承创新发展。(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五)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39.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行动,进一步发挥楚州中医院及吴鞠通中医馆在弘扬中医药文化宣传与教育的阵地作用,开展“岐黄校园行”“中医中药中国行”和“中医药宣传月”等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推广宣传活动,展示中医药文化底蕴与魅力。(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五、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十六)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40.认真分析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强化结果运用,持续做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持续推动国考排名进位争先。(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41.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工作。(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七)加快形成分级诊疗格局。

42.深化医联体建设,积极推动与市级医院建设交流合作。深入落实国家紧密型医共体工作任务,逐步实现区域医疗机构“人财物”一体化管理。(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43.贯彻落实国家10部门印发的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指导意见,区域医共体建设达到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判定标准。(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44.落实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配合医保部门加快支付方式改革,持续监测患者就医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指标,规范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工作。(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八)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5.深入推进等级医院创建工作,督促淮安医院、楚州中医院紧抓省“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机遇,全面对标三级综合和三级中医医院的标准要求,力争核心指标尽快达标。淮安市皮肤病医院年内要确保创成二级专科医院。苏嘴镇中心卫生院、钦工镇中心卫生院年内必须创成二级综合医院。(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46.完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做好中心城区120一体化运行工作。(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47.扎实推进淮安医院结对帮扶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工作,压实受帮扶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48.优化非公医疗机构准入政策,落实取消规划距离的限制,引导支持提高服务规模和水平。(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九)着力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49.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全力保障短缺药品供应,持续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促进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药。(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50.稳步推进县域审方中心、县域中心药房等建设,加快实现县域药学服务同质化。加强临床药师、家庭药师等队伍建设,持续提升药学服务能力。(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二十)加强行业综合监管。

51.着力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切实做好综合监管现场督察、整改落实等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

52.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执法行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分级分类监督执法。(责任科室: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

53.落实“三小场所”常态化管理,全力提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效能。(责任科室: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

六、全周期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完善老年健康服务。

54.淮安区老年医院(河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老年医院建设标准,完善内涵建设。淮安医院、楚州中医院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提升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培养老年医学特色科室和领军人才。(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55.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楚州中医院、车桥中心卫生院、施河镇卫生院、博里镇卫生院、钦工镇中心卫生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漕运镇中心卫生院等7家单位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秀单位,全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秀单位覆盖率达30%以上。深化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县区、示范单位创建。(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56.统筹推进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今年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1%以上。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二十二)优化妇幼健康服务。

57.继续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提档升级,年内创建1-2个省级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58.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体系建设,保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低位水平。(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59.贯彻落实省市民生实事项目,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60.实施出生缺陷、妇女“两癌”综合防治工程,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8%。(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61.持续巩固孕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进孕产妇抑郁症筛查工作,不断提高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能力,确保接受过筛查的0-6岁儿童比例达90%以上,患儿或孤独症高危儿接受干预康复治疗比例达80%以上。(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62.积极创建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区妇幼保健院积极建设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二十三)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63.积极创建第二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做优做强“淮尚善育、安心托付”服务品牌。(责任科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64.加快构建主体多元、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落实千人口托位数3.6个的年度指标,推动实现“一镇街一普惠”“一县区一示范”。(责任科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65.高质量实施普惠托育民生实事,新增1个省级、2个市级普惠托育机构。推进医育结合,提升健康托育服务能力。(责任科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66.建立完善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机制,用好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托育服务实训基地,提升托育服务质量。(责任科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二十四)加强人口与家庭工作。

67.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协同落实生育休假、女职工产假企业社保补贴、多子女家庭住房支持等措施,多渠道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责任科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68.优化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强人口监测统计和人口形势分析,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效果。(责任科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69.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健全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机制,落实好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确保信访稳定。(责任科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七、深化健康淮安建设内涵

(二十五)强化统筹协调推进。

70.进一步推动体卫融合、医教融合,协同开展全民健身、学生健康促进等25个专项行动。(责任科室:健康促进科)

71.落实健康江苏建设考核内容及监测工作,做好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推荐工作,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责任科室:健康促进科)

(二十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2.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基层卫生创建步伐,提高国家、省卫生镇比例,力争建成国家和省卫生镇各1个。(责任科室:健康促进科)

73.大力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及“健康细胞”建设,新建设省健康镇1个、省健康村(社区)5个、省健康促进医院3个、省健康单位3个。(责任科室:健康促进科)

(二十七)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74.组织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持续推进控烟行动,引导广大群众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力争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保持在36%以上。(责任科室:健康促进科)

八、强化事业发展保障支撑

(二十八)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75.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责任科室: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

7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加大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应用力度。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

77.开展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评价工作,提升公立医院依法治理水平。(责任科室: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

(二十九)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78.加强临床研究基础平台建设,积极支持鼓励区级医院与高校、企业等联合开展新型药物、医疗器械等研发与临床试验。(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79.积极争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力争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立项上有新的突破。区级医院省以上科研立项课题数不少于上一年度。(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80.强化市级卫生健康科研政策引导,积极鼓励区级医院科研创新,做好省、市科研新技术新项申报工作。(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81.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落地见效。(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82.指导区内二、三级医院开展重点专科培育,积极申报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力争年内新创建3—5个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三十)大力引培多层次人才。

83.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年内引进培养硕士以上学历高层次医学人才40名。(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84.组织申报江苏省双创博士,鼓励申报省333、市533人才科研项目,做好“名校优生(卫生类)”引进、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卫生人才职称考评工作。(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85.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争新培养全科医生5人以上,新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人以上。(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医政医管科)

86.实施县域内岗位总量统筹管理,推行县管乡用政策有效实施。推动优秀卫生人才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医政医管科)

87.认真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遴选第五批省基层卫生骨干人才65名,完成培训基层卫技人员任务。(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三十一)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

88.着力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服务能力,联通公共卫生健康数据,实现各级医疗机构数据完整对接,适时向公众推广应用。(责任科室:信息审计科、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89.大力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依据省互联网医院建设标准与规范,力争楚州中医院取得互联网医院牌照。(责任科室:信息审计科)

90.配合市级加快区域远程影像诊断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区医疗机构接入,探索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新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责任科室:信息审计科)

(三十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91.积极开展卫生健康工作、先进典型、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弘扬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92.积极打造“健康淮安”品牌,重点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特色专科宣传,持续做好医疗新技术、“淮上名医”专家宣传。(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93.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加强督查考评工作。(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三十三)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94.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干部保健、财务管理、招标采购、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双拥统战、对口支援、健康帮扶、交流合作、建议提案办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医政医管科、健康促进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科)

九、统筹发展与安全

(三十四)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95.加强安全监测预警,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安全威胁实时预警能力。推进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建立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置机制。(责任科室:信息审计科)

96.按照区委网信办“网安2024”专项行动要求,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科室:信息审计科)

(三十五)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97.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力争到2024年底,全区二、三级医院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98.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加大生物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有效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99.学习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源头防范,依法科学精准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巩固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十、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00.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开展好习近平文化思想宣传。(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101.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舆情监测引导,防控意识形态风险,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三十七)持续加强行业党建工作。

102.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成效。(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103.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落实公立医院党建重点任务,部署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质量评价。继续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满意度调查工作。(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104.持续开展“我是党员我先上,做两个卫士”主题实践活动。实施“医心向党 强化高知群体政治引领”项目,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品牌。(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105.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党员活动。(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三十八)坚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06.抓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成果运用。(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107.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108.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会议,推进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109.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加强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对公共卫生基本建设、重大工程招标、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管。(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110.组织参加2024年省、市、区政风热线直播上线活动,举行纪法宣讲“千百万”行动专题党课。(责任科室: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