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索 引 号 | 11320882MB0334668C/2024-00031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
文 号 | 淮卫办发〔2024〕13号 | 公开日期 | 2024-04-19 | ||
文 号 | 淮卫办发〔2024〕13号 | 公开日期 | 2024-04-19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全区医疗机构排查整治医疗废弃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各医疗机构、区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的综合治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全市医疗废弃物非法处置倾倒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4年4月至6月,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4年4月)。建立专项行动工作组,各医疗机构分别制定行动方案,部署整治工作;开展全覆盖排查摸底,形成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附件1、2、3),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4月20日前报委专项工作组。
(二)推进整治阶段(2024年5月)。各医疗机构制定严谨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责任单位,按完成时间节点实行销号制度,建立责任清单和进度清单,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5月20日前报委专项工作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6月,并长期坚持)。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将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转化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形成总结报告,6月3日前报委专项工作组。
三、整治重点
各医疗机构是否对内部产生的医疗机构废弃物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输液瓶(袋)严格进行规范分类,制定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流程图,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系统。医疗废物应交由持有危险废物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交接登记,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要求,做好医疗废物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信息的信息登记;是否认真执行医疗废物交接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制度;严格按照危险特性将医疗废物交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的医疗废物集中交到所辖镇、街道(中心)卫生院的医疗废物暂存处,进行交接登记。
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如发现包装袋破损,应重新包装,盛有医废的周转桶在内部应密闭运转,周转桶内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在地面,周转桶应按规范消毒,消毒应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优化贮存间普通医废与高感医废放置布局,减少病菌交叉感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卫健委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统筹推进:
组 长: 侯卫东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杨卫方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 赵 倩 区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刘正荣 区卫健委基层卫生和疾控妇幼科科长
徐树平 区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科长
(二)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处置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医疗废物处置整治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水平。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整改自查、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推动面上工作整改落实。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优化流程、持续改进、常抓不懈,落细落实医废处置各项工作措施。
五、开展医废处置专项监督检查
4月20日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制定自查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到人。我委将联合监督所组织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市卫健委将适时开展抽查。
联系电话:80995581 邮箱:czwsjyzk@163.com
附件:1.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调度表(附件.docx)
2.问题清单
3.任务清单
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