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
| 索 引 号 | 11320882MB1840482E/2024-00034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4-15 |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4-15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24-2025年省级“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苏嘴镇人民政府、钦工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财政支农专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江苏省“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名录库的通知》等通知,为进一步建设好我区“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决定开展我区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各类主体均可申报,包括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公共信用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信用问题)的不得申报。
2、实施范围。项目实施原则上在我区省级“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范围内。
3、实施内容。项目实施内容符合淮安市“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不得超范围申报。
4、预算安排。财政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资金的50%。行政事业单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申报实施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实施进度。申报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应基本完成,原则上资金下达后可即时启动。项目实施原则上要在当年11月底前完工。
二、申报程序
1、主体申报。申报主体要认真编写项目建设方案,填报项目申请表(附件),包括实施范围、实施内容、预算安排、实施进度、建设目标等。
2、镇级审核。申报主体编写好项目申请表后,需报镇级人民政府审核,镇级人民政府对申请表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要求或违规的,不得推荐申报。申报主体在4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表纸质稿报区农业农村局1025室,电子稿发邮箱sck2573@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不纳入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储备库,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其他文件要求,遴选公示后可以纳入其他项目储备库。
3、区级遴选。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适时通过实地考察或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建设方案进行遴选,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录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等有关平台。
联系人:蒋斌,联系电话:85912573。
附件:省级“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申请表
附件 省级“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申请表.docx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