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淮安区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2320882469555070P/2018-00001 发布机构 淮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2-14
文  号 主  题 体  裁
组配分类
组配分类 时效说明
淮安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6〕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安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淮办发〔2017〕2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57号)等要求,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期盼,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大政务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现公布淮安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淮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ghaq.gov.cn)下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86余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308余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649余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75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60余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24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全区收到依申请公开97件,其中当面申请23件,传真申请4件,网络申请29件,信函申请41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1件,同意公开答复2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4件(涉及国家秘密3件;涉及商业秘密1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 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件。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度,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3068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70篇。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全区申请行政复议1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6件,被依法纠错2件,其他情形1件。全区提起行政诉讼3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6件,其他情形2件。

       六、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2017年,我区重新充实和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对全区各有关单位政务公开机构和人员进行明确,确定专门机构和具体人员负责从事本单位日常的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体系的全覆盖,从上而下,形成全区政务公开责任工作一张网。

       (二)完善制度体系,促进公开工作常态化。

我区召开全区政务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淮安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淮安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我区确立了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树典型的工作思路,制订了《淮安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和《淮安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进行具体业务指导,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规范平台建设,信息公开取得新成效。

坚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结合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公开内容更加贴近人民生产生活,更好的服务于民。

       (四)深化办事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重新规范并调整了区级36个部门(单位)6154项行政权力,编制了区级26个单位292个随机抽查事项,22个单位183个市场主体分类监管事项,进一步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是否收费,以及收费的依据、标准,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网上审批流程,打造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审批平台,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五)突出重点工作,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放管服”改革信息: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严格对外公开内容的审查,由分管领导亲自把关,切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涉密。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按照“网上办”、“不见面审批”要求,通过全面梳理,并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文件21份(含减税降费文件1份),市机构编制网、淮安日报等媒介发布“放管服”改革工作信息26条,通过网站及时发布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服务结果,2017年新登记的3406户企业,6224户个体工商户,13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已实现同步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任何人都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中查询相关登记事项。

       2.安全生产: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宣传新安全法。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举办各类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图板展览、政策法规咨询、应急演练等活动,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涉及安全生产、通知、工作部署、安全生产事故等信息。2017年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执法信息5条,其中行政许可1条,行政处罚1条,检查信息3条,公告1条,通知14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无重大突发公开事件。   

       3.减税降费:制定公布收费清单,及时落实清费减负政策,实时开展民生价格监测,严格制定民办学校、新设景区、区域供水自来水等各类民生场景收费标准。对所有清单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实行动态管理。

       4.扶贫工作: 我区将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及动态调整工作,作为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最关键的环节来抓。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新增和返贫的低收入农户,做实做细申报公告、村级评议公示、乡级审核公示、区级确认公示、异议复核公示,对脱贫的低收入农户做好脱贫公告等环节工作。将扶贫相关政策印制成帮扶手册,发放到低收入家庭,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可享受、能监督。全面落实扶贫对象“两公告两比对四公示”“五签字五确认”程序,确保脱贫人真正脱贫。区党委、政府签订了2017年度《脱贫致富奔小康责任书》。我区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等媒体,主动公开低收入人口、经济薄弱村等脱贫计划,主动公开《淮安区“十三五”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实施意见》《阳光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扶贫开发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淮安区低收入农户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共6篇。2017年,我区着力加强扶贫资金收益管理,出台《淮安区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淮扶组〔2018〕1号),对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部门和后方帮扶单位(包括“五方挂钩”)、整合其它资金投入、社会捐赠等投入资金所形成的集体资产产生的收益,全部到村到户。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2017年,我区着力推进“阳光扶贫”工作,累计投入4.29亿元、实施扶贫开发项目77个,3.06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10个经济薄弱村达到新“八有”。老区开发工作连续多年荣获全国特等奖。

       5.住房保障:推动各社区公开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住房保障标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让群众了解自己可以享受的政策。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项住房保障政策、项目信息、保障家庭信息、分配结果信息。在淮安区报公示住房保障分配结果。对每年年底被审计出来的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给予退出保障,并在住房保障网上公开。2017年共办理退出家庭30户、上传各类住房保障政策、项目等信息20余条。

       6.环境保护:为了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我们根据《环境保护法》、《环评法》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环保工作实际,加大了公开力度。同时注重突出环保特色,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地为公众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及时发布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审批、环境宣传等工作动态、进展,进行全方位宣传。突出为民服务信息发布。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情况在网上发布,并对审批项目进行公示,使政务公开更加贴近群众,维护了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7.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改薄年度完成情况、市区幼儿园建设等民生实事月度进展情况、城区五所学校建设PPP项目启动实施情况等。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时公布全区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结果等信息,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就近入学、就近入好学。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做好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等特殊需求政策解读和相关手续办理,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不断提升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推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公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群众关心的医改相关政策、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免费享受计生技术服务项目、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程序以及非法行医、违法生育的处罚规定及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办事服务承诺等内容,让群众明白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2017年,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行政许可4条,行政处罚1条,公告2条,通知10条,政策解读信息10条,无重大突发公开事件。按时上传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共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药品、药械许可公示信息45次,上传各类行政执法信息52件和食品抽检信息651件。

       8.化解过剩产能:目前,我区没有钢铁、煤炭、平板玻璃、电解铝、船舶制造行业相关企业,水泥行业企业有2户,现有产能都未超出项目审批文件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推进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苏政传发[2017]225号)文件要求,经信、环保、安监、市监部门正在对照文件列出的行业标准,对企业的节能、环保、质量、技术等方面标准执行进行核查,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关停退出。上述工作开展情况,已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开公。 

       9.重大建设项目:列入省市考核体系的24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34.5亿元,超年度投资计划2.65%。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33个、新竣工26个,其中设备投资超千万元工业项目15个,投资10.6亿元的远大装配式建筑进展顺利,6.2亿元的双环自动变速器技改项目实现当年开工当年竣工。

       10.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扎实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着力做好有关民生数据向社会公开。一是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区政府名义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在我区政府网站发布以及淮安区报进行公开公示,最大限度确保群众对城乡低保标准调整的知晓度。二是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社会救助条例》的要求,在民政局网站、各乡镇、街道办事大厅、社区(村)公示栏等,对申请对象、享受家庭人数、享受低保金额、享受的期限等情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在民政网开辟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专栏,逐月统计、公开我区低保信息、医疗救助信息、临时救助信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全区低保人数和资金支出、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全区医疗救助人数、资金支出总额;全区临时救助人数、资金支出总额;全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信息等。

切实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及时公布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贷款贴息、社保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施情况。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把就业创业的十项政策及时公布,确保每一个创业者都能享受到创业政策。2017年,发放创业补贴7.5万元、创业培训补贴12万元、社保补贴833万元、发放创业贷款2200万元、创业贷款贴息53万元。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公告2条,政策解读信息7条,无重大突发公开事件。按时上传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公示信息12次。

       11.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全年共接收各类咨询和投诉举报1975起,其中,通过12315平台处理407件,12315全国互联网平台处理188件,12331平台处理125件, 12345平台处理1192件,来人、来电、来函处理63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通过投诉举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6起,罚没金额50余万元。

       12.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我区不断加强金融优秀生态县区创建,保持金融优秀生态区创建工作在全省排名进位。防控金融风险,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清理整顿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与多部门协调配合,多措并举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13.农业供给侧改革: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中央、江苏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布淮安市农业主推品种技术(模式),淮安区农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及时转发中央及省级扶持资金(项目)申报通知以及淮安市“4+1”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财政引导资金项目申报通知等,以及相关扶持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7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46条。2017年,全区农业供给侧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粮食优质品种覆盖率达95%,新增高效设施种植业(渔业)2.6万亩,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超70%;成功申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淮安区(南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成功入选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全国共100家,全省7家,全市仅1家;新增销售超亿元农业龙头企业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新增农业“三品”30个;新增3000万元以上农业二产加工项目22个,新增1000万元农业一、三产项目21个,农业项目建设全市领先。

       14.建议提案结果公开:2017年,区政府系统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261件,占建议总件数的89.7%,均已按时办理答复完毕,代表满意率98.2%;区政府系统共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240件,占提案总件数的100%,均已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各主办单位在政府网站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共公开15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占政府系统办理总数的2.9%。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落实力度有待加强。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公开内容不断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3.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目前仍有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未经过系统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不够熟、把握不够准、研究不够深,业务素质急需培训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落实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淮安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2.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

       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科目、领导干部培训项目,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项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3.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要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土地征收和出让、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教育信息、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府信息要保质保量及时公开。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特别是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和涉及“权、钱、人”的管理领域作为我区推行政务公开的重点。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领域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