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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82014336525D/2026-00032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3-30
文  号 主  题 生态环境 体  裁 公告
组配分类
组配分类 时效说明
2026年3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利鑫原年收集分类85000吨一般固废漕运镇林集工业集中区66号江苏利鑫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2500㎡,年收集分类85000吨一般固废,其中收集的10000吨SW74装修垃圾(501-001-S74装修垃圾)进行分拣、破碎、筛分、风选、磁选、压块打包。2026年3月25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淮安区林集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区林集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40-2022)中D标准后排入白马湖上游引河。
      2、本项目装修垃圾破碎、筛分、风选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车间设置为密闭厂房且设置1套水雾喷淋装置,粉煤灰筒仓储存并且筒仓自带仓顶布袋除尘,减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及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项目厂界标准值。本项目排气筒排放速率严格执行0.5kg/h,高度为15m。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东侧居民点、东侧供电局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值。
      4、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外售给淮钢等相关单位;收集粉尘、废布袋、杂质、废包装袋、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塑料制品、废玻璃、废木制品、废纸制品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废手套、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本项目需以装修垃圾区域、筒仓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