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320882469555070P/2025-00059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
| 文 号 | 淮政办发〔2025〕15号 | 主 题 | 政府文件 | 体 裁 | |
| 组配分类 |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5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区消委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具体任务清单内容 |
1 | 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细化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严格落实政府负责同志领办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双挂钩”制度,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消防工作。 2.确定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明确社区、村居及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办公会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3.将消防工作作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培训重要内容,提升领导干部消防工作决策能力。 4.充分发挥各级消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定期通报消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5.加强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力量。 6..紧盯新情况、新产业衍生的新问题,及时发文明确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7.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民政、卫健、教体、文旅、商务等部门广泛宣传贯彻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 8.大力宣传贯彻《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指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2 | 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 9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足额保障应由属地财政承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队经费。 10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全区完成不少于35个(河下街道7个、淮城街道7个、山阳街道7个、钦工镇1个、车桥镇1个、漕运镇1个、石塘镇1个、流均镇1个、朱桥镇1个、平桥镇1个、施河镇1个、博里镇1个、复兴镇1个、苏嘴镇1个、范集镇1个、顺河镇1个、经济开发区1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 11.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推动消防站完工2个(漕运站、车桥站)。 12.政府专职消防队新增投入执勤1个(钦工专职消防救援队)。 |
3 | 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 13.以“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明确年度重点任务。 14.开展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 15.巩固和深化老旧市场、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和高层建筑全链条治理成效,扎实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16.固化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经验做法,年内挂牌督办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全部完成2024年遗留的2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17.紧跟火灾形势、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和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 18.坚持消防安全治理和重大消防安保协同开展,做好各项消防安保工作。 |
4 |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突出风险 | 19.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多业态生产经营等高风险场所、医院、养老院、学校、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等敏感场所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沿街店铺、“三合一”等“九小场所”,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停用、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住人等突出隐患问题,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20.突出“九小场所”和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监管,完善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强化常态化排查巡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确定牵头责任主体。 21.全面推进“数字消防”建设应用,建设火灾风险评估预警“驯火”系统,深度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运用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消防安全监管水平。 22.积极推广应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系统,持续督促“九小场所”逐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并加强培训,督促其履行“五会六必须”工作职责。 |
5 | 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 | 23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编办等五部门工作意见,完善镇(街道)消防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运行,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健全与基层消防工作相匹配的力量体系。 24完善防消联勤工作机制、统筹用好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队伍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建立消防监督员挂钩联系制度,指导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机构合理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25年内,采取分级培训、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基层工作人员风险辨识、隐患整改能力。 26积极推进基层消防分级监管工作,6月底前,通过发文调整更新一般单位、“九小场所”监管底册,并在适当范围予以发布。 27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通过联合发文建立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底册,组织公安、消防部门定期联合开展实地督导,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培训职责。 28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00只(河下街道50只、淮城街道50只、山阳街道50只、钦工镇25只、车桥镇25只、漕运镇25只、石塘镇25只、流均镇25只、朱桥镇25只、平桥镇25只、施河镇25只、博里镇25只、复兴镇25只、苏嘴镇25只、范集镇25只、顺河镇25只、经济开发区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55套(河下街道5套、淮城街道5套、山阳街道5套、钦工镇3套、车桥镇3套、漕运镇3套、石塘镇3套、流均镇3套、朱桥镇3套、平桥镇3套、施河镇3套、博里镇3套、复兴镇3套、苏嘴镇3套、范集镇3套、顺河镇3套、经济开发区5套)。 29.推动新验收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 |
6 |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 30.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月、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31.督促辖区学校统筹安排消防安全教育师资、教材和课时,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1次。 32扩大消防安全常识宣传片、公益广告及“消防安全码”等宣传平台覆盖面。 33.规范建设和运维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34.分级分批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年内,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员进行全员培训。 |
7 | 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 35.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化工单位、新能源企业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推动重型化工编队建设。 36.配齐配足化工、地震、水域、森林火灾扑救等专业救援装备。 37.在微型消防站基础上,加快升级建设消防快速处置队,建成住宅小区快速处置队不少于40个,纳入119指挥体系,形成畅通高效的作战指挥体系。 38.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研究制定实战操法和处置规程。 39.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企业专职消防队、高速公路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深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和荣誉体系。 |
8 | 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 | 40.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41.加强火灾事故倒查问责,贯彻落实省、市两级火灾调查处理规范性文件要求,按要求完成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督办事项。 42.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
附件2
2025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共性任务清单内容 | |||
1 | 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本行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 |||
2 | 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 2.积极贯彻《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认真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 3.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从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消防工作。 | |||
3 | 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 4.定期研判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 5.认真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强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6.巩固深化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成果,宣传贯彻《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统筹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及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7.及时发现、督改本行业系统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
4 |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 8.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 9.年内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单位全员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 | |||
序号 | 部门 | 个性任务清单内容 | |||
1 | 区委宣传部 | 1.协调、指导全区消防安全新闻报道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对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舆论监督。 | |||
2.建立全区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机制,督促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曝光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 |||||
3.支持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组织发布消防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情况,组织新闻单位对消防工作先进典型深入宣传报道。 | |||||
4.协调、指导涉及重大火灾和消防工作的舆情研判和应对,指导火灾和事故抢险救援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指导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电影等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 |||||
2 | 区发 改委 | 1.维护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安全和正常运转,对各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的信息正确性开展审查和提醒。强化各应用部门信用信息审查,为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消防领域等严重失信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提供信息服务工作。。 | |||
2.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督促下属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 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下属单位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
3 | 区教 体局 | 1.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
2.持续强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并组织贯彻落实《学校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若干措施》。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共同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学校落实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聚焦学校实验室等重要场所,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 |||||
3.集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指导各学校将消防教育列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深化消防宣传“进课堂、进军训”等工作,落实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四有”(即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场地)要求。协助指导社区教育中心及由教育部门审批的社会助学机构和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基地建设。 | |||||
4 | 区科 技局 | 1.督促指导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区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 | |||
2.督促指导科研院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督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
5 | 区工 信局 | 1.指导工业和重点行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淘汰落后工艺装备、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在行业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等方面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 |||
2.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指导民爆企业定期开展检查,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
6 | 区民 宗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民宗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协助开展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下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和寺庙、道观、教堂、宗教院校等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民宗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本系统所属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
2.聚焦宗教活动等重要场所,宣传贯彻《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指导直属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指导、监督、检查重大民族文化、大型宗教活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承办方和各参与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 |||||
7 | 区公安分局 |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深化与消防救援机构“六联”工作机制。 | |||
2.持续强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 |||||
3.与消防救援机构协作配合,依法办理涉嫌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刑事案件。 | |||||
4.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对有人员死亡、社会影响大或有放火嫌疑的火灾开展事故调查,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 | |||||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 |||||
6.完善与消防救援机构在灾害事故处置中的协同联动机制,依法依规支持保障消防执勤战斗行动。 | |||||
7.加强对内部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消防训练,确保内部消防安全。 | |||||
8 | 区民 政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和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指导民政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民政系统检查。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时,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 |||
2.持续强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
9 | 区司 法局 | 1.承担区政府的消防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责任。承办消防安全行政复议案件。 | |||
2.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
10 | 区财 政局 | 1.按照政策要求,结合本级财力状况,合理确定区级消防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事业发展。对困难地区消防队站的消防装备予以支持。 | |||
11 | 区人 社局 | 1.负责全区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督和指导。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政府专职消防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开展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 |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
3.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焊工有关等级技能人才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 | |||||
12 | 区资规分局 | 1.负责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消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配合消防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消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强消防设施用地保障。 | |||
2.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
13 | 区生态环境局 | 1.组织重大火灾事故和救援活动周边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工作,为事件应急决策提供环境应急监测结果。组织重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监测结果。 |
2.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
14 | 区住 建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依法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
2.指导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监督、指导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指导各地依法处理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管理和违法从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的行为。指导各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常态化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贯彻落实公安部、住建部等6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依据职责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 ||
3.持续强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统筹推进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相关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加强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管理。指导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新建小区根据需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 ||
4.指导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燃气经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本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指导直属单位和建设、施工、监理、公用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消防知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内容。 | ||
15 | 区城 管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各地环境卫生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用材防火性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环境卫生行业防火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设置广告牌(店招标牌)和违章建筑,强化源头管控,在新建广告牌(店招标牌)时,将“不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要求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 ||
16 | 区交 通局 | 1.对交通运输相关领域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指导交通运输部门依法督促客运车站、码头、营运车辆、内河通航水域(国家海事部门管辖水域除外)航行、停泊、作业的营运船舶、水上浮动设施以及职责范围内交通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消防工作制度规范。加强水上交通运输船舶火灾事故和抢险救援力量建设。督促水运企业和港口企业建立消防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督促建立高速公路清排障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快速反应机制。 |
2.持续强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督促运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组织对直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杳,指导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内河港口的作业码头、汽车客运站及各单位办公场所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破坏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 | ||
3.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相关领域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培训知识纳入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培训教育内容。 | ||
17 | 区水 利局 | 1.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和办公场所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内容。制定完善水利行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及时将重大汛情预警信息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
18 | 区农业农村局 | 1.负责农业、渔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药、兽药、饲料生产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畜禽屠宰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水源及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重大节假日、农业收获季节和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防火措施。 |
2.督促本部门各处室(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
19 | 区商 务局 | 1.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 |
2.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
3.持续强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大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商场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
4.监督、指导商务部门主办的各种商务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承办方和各参展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措施。 | ||
5.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除融资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以及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
6.配合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协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培训。督促指导服务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疏散逃生演练。 | ||
20 | 区文 旅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文旅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下级文旅部门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文物商店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各地文旅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贯彻《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加强新业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持续强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直属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星级旅游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单位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配合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文旅系统单位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督促大型旅游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 | ||
21 | 区卫 健委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卫健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完善卫健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积极参与组织火灾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指导全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直属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持续强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并组织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若干措施》。指导医疗卫生、托育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托育单位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贯彻《关于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
3.指导医疗卫生、托育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
22 | 区应 急局 | 1.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摸清单位底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本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 | ||
3.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督促安全培训机构(单位)依大纲进行焊接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等内容的焊接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 ||
23 | 区市 监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直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吊销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资格。负责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器设备等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产品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将其纳入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查和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消防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消防器材销售、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的无照经营行为。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 ||
3.积极开展本系统消防宣传教育,利用门户网站、LED大屏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 | ||
24 | 区融媒体中心 | 1.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广电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广电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本系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指导广电媒体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舆论监督。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对直属单位和系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
3.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播发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并加大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公益宣传频次。协助有关单位发布灾情信息、消防救援处置等宣传报道,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 | ||
25 |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1.指导和协调区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单位做好办公用房消防安全工作,严格防控一般火灾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
2.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 ||
3.持续强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定期研判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形势、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突出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检查。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 ||
4.积极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等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多媒体、板报、宣传资料等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区级党政机关开展办公用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
26 | 区气 象局 | 1.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消防部门。负责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防雷安全检查、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
27 | 区邮 政局 | 1.负责邮政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邮政管理系统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指导邮政、快递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参与调查邮政行业火灾事故,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邮政行业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管理规定的行为。对未依法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 |
28 | 区总 工会 | 1.依法对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反映劳动者的诉求, 提出意见和建议,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2.调查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 参与涉及职工消防安全权益的政策措施制定工作。 | ||
3.参与职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推进群防群治。 | ||
4.参与对企事业单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 ||
29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1.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推动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固化分析研判、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工作机制。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贯彻实施地方标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标准化管理。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指导规范工作运行机制。贯彻《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2.持续强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年度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积极推广应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系统,持续督促“九小场所”逐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并加强培训,督促其履行“五会六必须”工作职责。紧跟火灾形势、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和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做好消防安保工作。 | ||
3.精准化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常态化开展常识性宣传、警示性教育、实操性培训,特色化组织消防宣传月、消防志愿服务、消防文化创作等活动。深化消防讲师开展宣传培训工作,针对重点场所和人群组织专题宣讲,通过多种形式上好消防安全公开课。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学校、有序组织课堂教学、校外实践和实操培训。扩大消防安全常识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宣传平台覆盖面。建强用好各类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主题宣传阵地,规范科普讲解,推进资源共享。分级分批组织对基层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九小场所”等开展培训、督促指导单位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健全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提高消防安全履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