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82MB1840482E/2025-00062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21 |
文 号 | 淮农发〔2025〕35号 | 主 题 | 涉农补贴/乡村振兴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各项目资金主管单位:
根据淮安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淮财农〔2024〕72号 淮农发〔2024〕112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淮财农〔2025〕17号 淮农发〔2025〕28号)文件,经研究,现将淮安区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和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涉农资金“阳光操作”;严密组织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政策性强、涉及群众利益广的项目,要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全面完成绩效指标。此外,各单位要持续完善和规范资金执行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形成中央资金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附件:淮安区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附件: 淮安区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xls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 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