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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82014336525D/2025-00075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6-09
文  号 主  题 生态环境 体  裁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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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江苏力傲包装年产5000万平方米纸箱板淮安经济开发区经十九路以西与淮茭路交叉口江苏力傲包装有限公司项目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49950平方米,主要生产高端瓦楞纸箱板及纸箱为主,本次项目扩建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万平方米纸箱板。2025年6月4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印刷设备清洗用水经低温热泵蒸发处理有约50%回用于清洗工段,剩余50%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废水进入淮安明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企业通过低温热泵蒸发后回用于印刷设备清洗用水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中洗涤用水的标准;淮安明通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执行淮安明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淮安明通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入海水道南偏泓。
      2、5#厂房、6#厂房、7#厂房印刷废气均采用集气罩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 高DA002排气筒排放。8#厂房印刷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 高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气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2、DA003有组织排放的污染因子包括非甲烷总烃,DA004有组织排放的污染因子包括颗粒物,均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的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因子包括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表3污染物排放限值。NMHC单位边界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饮食业单位排放标准限值。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4、废纸和废纸板、废包装材料厂家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布袋、隔油池废油委托专业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废水性油墨、废擦拭布、废油墨桶、废印刷版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本项目需以5#厂房、6#厂房、7#厂房、8#厂房、制糊间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