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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82014336525D/2025-00068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5-21
文  号 主  题 生态环境 体  裁 公告
组配分类
组配分类 时效说明
2025年5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银鑫包装材料印花淮安区复兴工业集中区银鑫路1号淮安银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建设,对现有年产60万只PVC袋、30万只无纺布袋的原料即无纺布、布料、PVC塑料进行印花,一年印花45万只。2025年5月16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本项目对二号厂房采取密闭措施,进行车间整体负压抽风。调色废气、印花晾干废气、感光胶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再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表3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
      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其中西侧厂界执行2类标准。
      3、洗版废水、废包装袋、废擦拭材料、废丝网纱、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合格品、空桶外售相关单位。
      4、扩建后全厂以二号厂房、五号厂房边界为起点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