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82MB1513086T/2025-00013 | 发布机构 | 淮安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9 |
文 号 | 主 题 | 社会保障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资料审核、现场验收和综合评估淮安仁康血液透析中心1家医药机构具备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条件,现予以公示。
拟纳入淮安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淮安仁康血液透析中心
公示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区医保中心基金运行科反映,联系电话: 0517-85950705。
淮安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9日
2025年淮安区关于新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2025.05.19(第二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