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82MB1840482E/2025-00043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
文 号 | 主 题 | 涉农补贴/乡村振兴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淮安区地膜科学使用工作,根据《关于下达淮安区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分配的通知》(淮农发【2025】5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25年使用加厚地膜的主体补贴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5年度农业生产中使用加厚耐用地膜(大于等于0.015毫米,即1.5丝)的普通种植户、农业合作社、村集体、涉农企业等。
二、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加厚地膜。
三、其它条件
1.农业合作社、村集体、涉农企业需要提供购买加厚地膜发票,铺设使用面积需提供证明材料;
2.普通农户、种植大户需提供购买凭证(如发票、收据、转账记录等),铺设使用面积需提供证明材料;
3.一年一季或多季使用加厚耐用地膜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补助;二级拱棚农膜、棚膜作为地膜使用的不在补助范围之内。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镇(街道)于11月30日前将相关表格附完备手续(购买凭证、用地证明、产品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等)盖章后上报至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服务站。
联系人:梁智慧 联系电话:85912429
邮箱:296076466@qq.com。
附件:2025年淮安区加厚地膜补助申请汇总表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