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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82MB1840482E/2025-00042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5-13
文  号 主  题 涉农补贴/乡村振兴 体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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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项目的通知

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促进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化利用,现申报2024年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项目“三合一”实施主体,具体通知如下:

一、秸秆收储和多种形式利用

对2024年度淮安区境内离田收储秸秆的草站予以按量补助,对服从政府调度在国省考核心区域离田作业的主体离田补助持。

1.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收储销售到江苏国信生物质有限公司、我区规模养殖场、其他秸秆利用企业的秸秆,每吨补助36元。

2.2024年夏季,服从镇调度,调度机械在入海道、渔滨河农田退水区域秸秆离田的主体,每亩补助37元。

2.申报补助主体需为淮安区境内草站等主体,在淮安区境内收储、销售享受补助。

二、废旧农膜回收

1. 对开展废旧地膜回收业务主体进行按亩回收补助。

2. 对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回收淮安区境内种植产生的废旧地膜予以补助,每亩补助30元。

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1. 对从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临时堆放中转、处置的主体进行补助。拟对按照相关要求回收农业包装废弃物的主体实行按量补助。每斤补助3.5元(含回收、转运、人工、处置等所有费用)。

2. 对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予以补助。

以上申报主体为“三合一”回收主体。

四、其他

1.申报主体为“三合一”回收主体,从事于农业废弃物回收等工作,并服从回收调度等工作安排。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主体不得申报。

2.推荐申报日期:2025年5月13日至5月22日。

3.联系人:梁智慧,淮安区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服务站,电话,85912429。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