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82014336525D/2025-00060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07 |
文 号 | 主 题 | 生态环境 | 体 裁 | 公告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 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淮安盐穴压气储能发电 | 淮城街道、山阳街道樱桃园路以南、铁云路以西 | 江苏国信苏盐储能发电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374101万元,环保投资312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共296.59亩,其中站场用地287.59亩,厂界外井场用地9亩。建设规模为2*300M(2*1200MWh)非补燃式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年发电7.92亿度。 | 2025年4月29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本项目施工期站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接管标准后排至淮安区污水处理厂,井场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施工、运输车辆冲洗和洒水降尘;老井封堵、钻井废水桶装运至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采卤车间,回注井下采卤。运营期设置雨、污排口各1个,经中和池预处理后的酸雾吸收废水、反渗透膜冲洗废水、膜化学清洗废水与反渗透膜浓排水、循环冷却排污水以及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达接管标准后排至淮安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以及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化盐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6m高(临时)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储罐呼吸废气(氯化氢)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运营期厂界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值。 4、废空气过滤器滤芯、废滤芯、废反渗透膜由供应厂家回收;废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铅酸蓄电池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原水絮凝沉淀产生的污泥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本项目建成后以罐区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