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82MB0452146B/2025-00005 | 发布机构 | 河下街道办 | 发布日期 | 2025-04-16 |
文 号 | 淮河办字〔2025〕5号 | 主 题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淮河办字〔2025〕5号
关于印发《河下街道2025年打击电力捕鱼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中心)、街道直属部门和单位:
现将《河下街道2025年打击电力捕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下街道2025年打击电力捕鱼工作方案
淮安市淮安区河下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河下街道2025年打击电力捕鱼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护全街道水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市打击电力捕鱼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电力捕鱼的现状及危害
使用电鱼方法捕捞,具有使用方便、成本低、易于流动、捕捞效益高的特点,每年从3月份开始至年底,电鱼者不分白天黑夜活跃在河湖、沟渠水域,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资源的繁衍生息,境内水域的小鱼、小虾、黄鳝、泥鳅、青蛙及水生生物等几乎到了绝迹的边缘,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民众关注度越来越高,社会反响越来越强烈。
近年来,渔政部门虽然一直在打击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但由于电鱼线长面广,隐蔽性强等特点,收效甚微。因此,集中力量、整体联动,在全街道集中开展打击电鱼专项整治势在必行。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部门配合、综合整治、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对电鱼违法捕捞行为的专项整治,建立打击电鱼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遏制电鱼违法行为上升的势头,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行为,推进全街道生态文明建设。
三、工作重点
1.强化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2.全面排查电鱼人员以及制造、销售、修理电鱼设备商户;
3.收缴电鱼设备,取缔电鱼设备加工点、销售点及维修点;
4.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行为,从重惩处一批有组织、暴力抗法的电鱼者和长期从事电鱼、炸鱼、毒鱼的钉子户;
5.建立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的长效机制。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教育阶段(3月20日至4月30日)。
1.调查摸底。各村居对本辖区2025年以来从事过电鱼行为的人员和电鱼设备加工点、销售点以及维修点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收缴电鱼设备。登记表于4月15日前送河下街道打击电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电鱼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教育。街道召开打击电鱼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发放《关于严厉打击电力捕鱼行为的通告》,通过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广泛宣传,为集中整治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根据摸底排查名单,村居配合渔业、公安等部门发放告知书,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动员拆除、上缴电鱼设备。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
街道电鱼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公安、市监等部门在各村居的配合下,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电鱼行为集中打击行动。
1.各职能部门整合执法力量,集中开展拉网式检查。街道电鱼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加大对重点村居、重点区域、重点河道的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巡查频次。
3.组织对生产、销售电鱼设备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4.组织开展对查没的电鱼设备集中销毁活动。
5.对破坏渔业环境资源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凡从事电鱼违法活动的,除没收非法捕鱼工具和违法所得外,视情节轻重,初犯处以1万元、再犯处以1万至2万元、屡教不改的处以2万至5万元罚款。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渔政部门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查处销售和修理电鱼器具的不法行为。对违法销售电鱼设备的,一经查实,依法没收其产品(电鱼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街道电鱼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电鱼的长效机制,促进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街道电鱼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村居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查,适时进行评比,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和不足,并在全街道予以通报。并将各村居开展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整治行动列入街道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五、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政府成立打击电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具体实施工作。各村居要充分认识打击电鱼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打击电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工作责任。联络人:徐秀明,联系电话:13813323232、85818964。
2.实行区域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要求,各村居承担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打击电鱼管理职责。要健全打击电鱼管理网络,成立群防群治组织。建立电鱼整治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具体河道和具体人员。
3.强化配合,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摸底调查、宣传发动、组织全面收缴电鱼工具。
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和打击电鱼专项整治行动的业务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同时要做好、做实、做细已查获的电鱼人员的处罚工作。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河下派出所:将电力捕鱼违法案件举报纳入110指挥中心接警,结合维护治安管理和打击刑事犯罪等工作,从严查处电鱼违法人员,对拒不配合、妨碍执行公务、抗拒检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人员予以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利用派出所点多面广、网络健全、出警迅速、威慑力大的特点,建立警查渔处、联合办案机制,提高查处电鱼案件效率。
街道水利站:将电鱼、炸鱼、毒鱼行为纳入河湖管理内容,健全与资源生态保护相适应的河长责任制,形成水政、公安、渔政联防联打的高压态势。
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统战条线):负责宣传和全程跟踪报道,既要对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又要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弘扬社会正义。
4.强化宣传,造浓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通过开辟专栏、开通热线、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大打击电鱼宣传力度,做到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电视里有图像。定期通报打击电鱼进展情况,对典型案件及工作不力的村居、单位予以曝光,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打击电鱼的浓厚氛围。
5.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将打击电鱼工作纳入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按《淮安市打击电鱼工作考核评分表》折算考核总分;对村居和相关部门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以罚代管、打击不严等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为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电鱼专项行动,对举报人员实行话费奖励,凡举报查实使用电鱼的,给予举报人200元话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