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882MB1513086T/2025-00009 | 发布机构 | 淮安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
| 文 号 | 主 题 | 社会保障 | 体 裁 | ||
| 组配分类 |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规定,经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淮安市淮安区佳晨药店退出淮安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拟退出淮安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名单
淮安市淮安区佳晨药店
公示期限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区医保中心基金运行科反映,联系电话: 0517-85950705。
淮安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0日
淮安区关于申请退出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2025年第五批).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