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36357/2025-0000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文 号 | 主 题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有效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haq.gov.cn)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履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聚焦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及时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政务工作动态等信息,加强减税降费、利企惠民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余条,其中区政府文件21条,区府办文件31条,政策解读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严把程序关、质量关,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建立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2024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4件,其中予以公开37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62件,不予处理5件,其他处理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要求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审核发布、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等内容。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的动态监测、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平台建设方面。持续规范规范线上平台建设,多次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无效链接、错敏字等排查整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网络意识形态。督促各部门及时完成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栏目制作,及时更新栏目内容,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制定出台《开展2024年全区政务公开季度评价工作的通知》,按季度检查全区各政府部门、镇街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存在问题,扎实开展整改。持续对政府网站和全区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4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2 | 2 | 1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5 | 2 | 3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2 | 6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2 | ||||||
2.重复申请 | 3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5 | 5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09 | 2 | 1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4 | 3 | 3 | 0 | 1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部分敏感信息的保密处理不够严格,以及部分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理解和应用有待提高。为此,我办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的审核制度,加强对公众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公众的信息获取能力和满意度。持续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公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办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处理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