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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82014336525D/2025-00013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1-21
文  号 主  题 生态环境/民生公益 体  裁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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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医学医疗器械生产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国道233以东、杜康桥路以南淮安求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项目投资100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35926平方米,年产105万(套)医疗器械自动化仪器设备和500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盒。2025年1月16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淮安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淮安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经人工湿地处理后COD、NH3-N、TP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SS、TN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明通污水处理厂,明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经人工湿地工程后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企业纯水制备浓排水收集后回用于厂内绿化及道路洒水抑尘,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 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
      3、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池体加盖和投加除臭剂等措施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含菌气体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5、配制废液、实验室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包装桶/瓶、废滤芯、空调滤网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RO膜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清运。
      6、本项目需以污水处理站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