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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20882469555070P/2024-00095 发布机构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02
文  号 淮政办发〔2024〕32号 主  题 政府文件 体  裁
组配分类
组配分类 时效说明 有效
印发《关于强化工业制造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强化工业制造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关于强化工业制造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工业制造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水平,激发企业用工主动性、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切实做好人力资源“引、育、留、用”文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区工业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淮安区工业制造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工作举措

1.奖励中介机构送工。与企业有劳务合作或有意开拓我区劳务市场的合法中介机构,当年度为企业送工达400人且长期工(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下同)达100人的,可参加淮安区劳务送工贡献评比活动。按照实际送长期工的人数(外市户籍人员或本市返乡就业人员双倍计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奖励,其中第1-3名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其余每家奖励10万元,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10家。

2.奖励企业市外招工。对企业(独立法人企业)当年度新招录长期工达50人以上的,可参加淮安区用工大户评比活动。按照实际招录外市户籍和本市返乡就业人员的人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奖励,其中第1-3名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其余每家奖励5万元,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10家。


3.奖励来淮务工人员。对在企业稳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外市户籍人员,其在淮安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1.5%、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房补贴。对来淮务工人员(含本市返乡就业人员),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我区公办学校的,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属于优秀企业高管子女,根据招生工作意见,结合个人意愿,也可统筹协调到我区相关学校就读。来淮务工人员父母来淮时,可免费游览我区国营景区景点,达到相应年龄的可免费乘坐区内公共交通。

三、组织保障

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全区规上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群,邀请区直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入群,并由区人社局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在群里及时发布缺工需求、求职需求和淮安区籍人力资源库等信息,实现供需及时对接。

2.建立缺工预警机制。及时了解、动态跟踪企业用工需求情况。企业缺工10人以上的,由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推动,并发函给企业引资单位帮助解决用工问题;缺工20人以上的,提请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推动。

3.建立送工结对机制。区人社局精选6-10家业务开展好、资源丰富的中介机构,开发区精选50家左右发展态势好、招工需求旺的企业,进行结对挂钩,定向开展招工送工活动。

4.建立环境保障机制。由开发区牵头,加快推进区内生活、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由区住建局牵头,开发区配合,适期征集100套左右的保障房,作为开发区企业职工宿舍补充;由区交通局牵头,对接市公交公司优化开发区内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探索上下班高峰时段,在开发区开通临时线路,优化农公交在开发区线路走向;由区城管局牵头,合理布局共享驿站点位,增加共享单车在开发区投放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