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82014336525D/2024-00181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文 号 | 主 题 | 生态环境/民生公益 | 体 裁 | 公告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年产9000吨塑料装饰板 | 淮安区复兴镇兴旺路 1 号 | 江苏瑞希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占地面积17477平方米,租赁江苏首拓建筑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年产9000吨塑料装饰板。 | 2024年9月23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复兴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B标准。 2、投料、混 料、破碎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新建 15 米高排气筒 经 DA001 排放;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置,后通过一根 新建 15 米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排放限值;项目厂界及周边无组织颗粒物、非 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 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品与边角料收集后破碎磨粉回用于塑料板生产线;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由厂家定期回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本项目需以生产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