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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20882469555070P/2024-00092 发布机构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01
文  号 淮政发〔2024〕107号 主  题 人事信息/政府文件 体  裁
组配分类
组配分类 时效说明 有效
区政府关于王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  勇同志任河下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庆丰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  琰同志任区区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弘杰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  晔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吉文龙同志任淮安医院副院长;

张月清同志任淮安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支亚军同志任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帅小玲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开阳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改革后),免去其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改革前)职务;

孙  冲同志任淮安市名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免去其淮安市名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葛  辉同志任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免去其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章从兵同志任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  通同志任河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忠权同志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改革前)职务;

免去邱洪亚同志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  剑同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纪学中同志淮安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葛东方同志淮安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杨兆东同志淮安医院副院长职务,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张大冬同志新安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薛金龙同志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学礼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屠宝刚同志河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