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20882469555070P/2024-00092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
文 号 | 淮政发〔2024〕107号 | 主 题 | 人事信息/政府文件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有效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 勇同志任河下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庆丰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 琰同志任区区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弘杰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 晔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吉文龙同志任淮安医院副院长;
张月清同志任淮安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支亚军同志任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帅小玲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开阳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改革后),免去其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改革前)职务;
孙 冲同志任淮安市名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免去其淮安市名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葛 辉同志任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免去其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章从兵同志任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 通同志任河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忠权同志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改革前)职务;
免去邱洪亚同志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 剑同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纪学中同志淮安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葛东方同志淮安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杨兆东同志淮安医院副院长职务,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张大冬同志新安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薛金龙同志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学礼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屠宝刚同志河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