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20882469555070P/2024-00079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文 号 | 淮政发〔2024〕91号 | 主 题 | 城乡建设/政府文件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有效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依据淮安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经淮安市淮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区2024年度重点项目涉及的房屋征收(搬迁)计划,增补公布如下:
一、增补房屋征收(搬迁)计划
房屋征收项目:淮安经济开发区盘活利用低效用地项目
房屋征收(搬迁)的具体四址范围,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和红线图为准。
二、具体要求
1.房屋征收(搬迁)范围内,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以区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2.涉及的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不得在房屋征收(搬迁)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3.实施房屋征收(搬迁)的具体时间,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或《房屋搬迁通告》为准。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