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20882469555070P/2024-00078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
文 号 | 淮政办发〔2024〕29号 | 主 题 | 政府文件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4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区消委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具体任务清单内容 |
1 | 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 深入宣贯《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各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将消防工作作为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明确社区、村(居)、有关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责任清单,组织开展社区、村(居)、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考核,提升干部消防决策能力。采取多种形式配备消防专职人员,规范日常工作机制,促进工作长效、常态运转。贯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深化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加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
2 | 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 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推动消防站立顶1个(淮安区漕运政府专职消防站),完工1个(淮安区车桥政府专职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新增投入执勤1个(淮安区钦工站),完成2台消防车辆配备任务(淮安区钦工站)。将“数字消防”纳入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落实经费保障。 |
3 | 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工作。统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风险隐患、城镇燃气消防安全和打通“两个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级落实“摸清底数、厘清责任、查清风险、扫清隐患”等“四清”工作要求。聚焦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仓储物流中心、学校、医院、“厂中厂”、老旧市场等重点场所,加强对工矿企业地上建筑监督检查,严防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沿街店铺等“小火亡人”事故,强化储能电站、直播基地等“新业态”形势研判,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旧区域”治理,有效防范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完成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
4 |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突出风险 | 夯实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成果,坚决整治在架空层设置电动自行车库,未与公共门厅、安全出口、内天井等处进行防火分隔,以及居民在天井内违章搭建并放置可燃杂物等问题,持续宣贯《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建立居民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从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使用、报废、回收等环节,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构建电动自行车“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70套(河下街道15套、淮城街道15套、山阳街道15套、钦工镇2套、车桥镇2套、漕运镇2套、石塘镇2套、流均镇2套、朱桥镇2套、平桥镇2套、施河镇2套、博里镇2套、复兴镇2套、苏嘴镇2套、范集镇2套、顺河镇2套、经济开发区2套)。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其张贴标识牌,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实行动态报备制,开展全员轮训。 |
5 | 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 | 认真贯彻省编办等五部门工作意见,规范细化“一委一所一队”工作模式,持之以恒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所挂牌,合理调配充实基层监管人员。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开展镇(街道)委托执法。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00只(河下街道50只、淮城街道50只、山阳街道50只、钦工镇25只、车桥镇25只、漕运镇25只、石塘镇25只、流均镇25只、朱桥镇25只、平桥镇25只、施河镇25只、博里镇25只、复兴镇25只、苏嘴镇25只、范集镇25只、顺河镇25只、经济开发区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55套(河下街道5套、淮城街道5套、山阳街道5套、钦工镇3套、车桥镇3套、漕运镇3套、石塘镇3套、流均镇3套、朱桥镇3套、平桥镇3套、施河镇3套、博里镇3套、复兴镇3套、苏嘴镇3套、范集镇3套、顺河镇3套、经济开发区5套),“厂中厂”一键警报广播装置不少于40套(河下街道3套、淮城街道3套、山阳街道3套、钦工镇3套、车桥镇3套、漕运镇3套、石塘镇3套、流均镇3套、朱桥镇3套、平桥镇3套、施河镇3套、博里镇3套、复兴镇3套、苏嘴镇3套、范集镇3套、顺河镇3套、经济开发区3套)。 |
6 |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 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月、“千名消防讲师进万家”宣传培训活动。扩大“消防安全码”覆盖率,增强消防宣传内容的针对性、趣味性、科学性。分批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员培训不少于5200人(河下街道500人、淮城街道500人、山阳街道500人、钦工镇250人、车桥镇250人、漕运镇250人、石塘镇250人、流均镇250人、朱桥镇250人、平桥镇250人、施河镇250人、博里镇250人、复兴镇250人、苏嘴镇250人、范集镇250人、顺河镇250人、经济开发区500人)。 |
7 | 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 贯彻国家13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和《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具体推进落实措施。政府专职队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2023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薪酬待遇,建立与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薪酬制度。 |
8 | 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 | 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落实消防安全逐级约谈机制,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及时约谈督办。加强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和消防安全隐患督改,贯彻落实省、市两级火灾调查处理规范性文件要求,按要求完成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督办事项。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
序号 | 项目 | 共性任务清单内容 |
1 | 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 切实做好本行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
2 | 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 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从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消防工作。 |
3 | 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 定期研判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形成年度书面报告备查。认真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活动,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4 |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 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 |
2024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部门 | 个性任务清单内容 |
1 | 区委宣传部 | (1)协调、指导全区消防安全新闻报道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对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舆论监督。 |
(2)建立全区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机制,督促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曝光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 ||
(3)支持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组织发布消防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情况,组织新闻单位对消防工作先进典型深入宣传报道。 | ||
(4)协调、指导涉及重大火灾和消防工作的舆情研判和应对,指导火灾和事故抢险救援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指导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电影等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 ||
2 | 区发 改委 | (1)支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做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在项目审批中,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将消防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认定归集的消防安全领域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施失信惩戒。 |
(2)指导直属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直属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
(3)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3 | 区委政法委 | 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内容纳入综治信息系统,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基层综合检查考评内容,固化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和日常工作流程。 |
4 | 区教 体局 | (1)指导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校(含幼儿园)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组织开展达标验收评定,以标准化促规范化。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共同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聚焦学校实验室等重要场所,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全区教育系统紧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推动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 | ||
(3)集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督促各地教育部门指导辖区学校将消防教育列入安全教育计划。深化消防宣传“进课堂、进军训”等工作,落实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四有”(即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场地)要求。协助指导成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及由教育部门审批的社会助学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基地建设。指导行业系统和下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5 | 区科 技局 | (1)督促指导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区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负责消防安全领域重大科技攻关的组织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消防安全领域青年人才培养。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
(2)督促指导科研院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督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
(3)督促指导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6 | 区工 信局 | (1)指导工业和重点行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淘汰落后工艺装备,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在行业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等方面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职责负责化工行业管理。 |
(2)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指导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指导行业企业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 | ||
(3)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7 | 区民 宗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民宗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协助开展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下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和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本系统所属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聚焦宗教活动等重要场所,宣贯落实《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指导、监督、检查重大民族文化、大型宗教活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承办方和各参与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 ||
(3)积极开展民宗系统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宗教教职人员和团体开展教育培训。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 ||
8 | 区公安分局 | (1)坚决拥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安机关的消防工作职责,积极贯彻《江苏省消防条例》,深化与消防救援机构“六联”工作机制。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职责范围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规范办理监督检查发现或消防救援机构移送的消防行政拘留案件。 | ||
(3)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协作配合,依法办理涉嫌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刑事案件。 | ||
(4)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对有人员死亡、社会影响大或有放火嫌疑的火灾开展事故调查,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 | ||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 ||
(6)完善与消防救援机构在灾害事故处置中的协同联动机制,依法依规支持保障消防执勤战斗行动。 | ||
(7)加强对内部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消防训练,确保内部消防安全。 | ||
9 | 区民 政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基层和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关于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民政系统检查考核评比。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时,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指导直属单位和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通过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联合执法等手段,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
(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10 | 区司 法局 | (1)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审查修改报送市人民政府的消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市政府消防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责任。 |
(2)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
(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4)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11 | 区财 政局 | 按照政策要求,结合本级财力状况,合理确定区级消防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事业发展。 |
12 | 区人 社局 | (1)负责全区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督和指导。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政府专职消防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负责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发证工作,并对其资格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
(3)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焊工有关等级技能人才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培训结业。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13 | 区资规分局 | (1)负责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消防规划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制定消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预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并负责监督实施。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
(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14 | 区生态环境局 | (1)组织重大火灾事故和救援活动周边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工作,为事件应急决策提供环境应急监测结果。组织重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监测结果。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
(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15 | 区住 建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依法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
(2)指导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监督、指导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依法处理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管理和违法从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的行为。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 ||
(3)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燃气供气设施隐患整治力度。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相关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加强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管理。指导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新建小区根据需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 ||
(4)指导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燃气经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本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指导直属单位和建设、施工、监理、公用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消防知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 ||
16 | 区城 管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环境卫生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用材防火性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环境卫生行业防火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全面推进打通“两个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行动,依法查处违规设置广告牌(店招标牌)和违章建筑,强化源头管控,在新建广告牌(店招标牌)时,应将“不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要求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 ||
17 | 区交 通局 | (1)对交通运输相关领域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依法督促客运车站、码头、营运车辆、内河通航水域(国家海事部门管辖水域除外)航行、停泊、作业的营运船舶、水上浮动设施以及职责范围内交通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消防工作制度规范。加强水上交通运输船舶火灾事故和抢险救援力量建设。督促水运企业和港口企业建立消防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聚焦交通运输高风险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对下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内河港口的作业码头、高速公路收费站所、服务区、汽车客运车站和各单位办公场所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破坏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 ||
(3)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相关领域消防宣传教育,利用交通枢纽和公共交通工具的显示屏、灯箱广告、移动电视等载体,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加强下属单位、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的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培训知识纳入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培训教育内容。指导下属单位以及服务区、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等交通运输企业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 ||
18 | 区水 利局 | (1)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和办公场所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内容。制定完善水利行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及时将重大汛情预警信息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
(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19 | 区农业农村局 | (1)负责农业、渔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药、兽药、饲料生产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畜禽屠宰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水源及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重大节假日、农业收获季节、火灾多发季节和森林防火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防火措施。 |
(2)督促本部门各处室(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
(3)督促指导各处室(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20 | 区商 务局 | (1)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 |
(2)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
(3)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大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商场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
(4)监督、指导由区商务局主办的各种商务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承办方和各参展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措施。 | ||
(5)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除融资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以及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
(6)配合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协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培训。督促指导服务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疏散逃生演练。 | ||
21 | 区文 旅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文旅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文物商店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贯彻落实《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贯彻《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加强新业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督促指导直属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星级旅游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单位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联合执法、依法取缔等手段,督促文旅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资金,力争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开展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文旅系统单位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督促大型旅游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 | ||
(3)督促指导直属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星级旅游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力争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22 | 区卫 健委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卫健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完善卫健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积极参与组织火灾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夜间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见》《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指导全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直属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指导医疗卫生、托育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托育单位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贯彻《关于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
(3)指导医疗卫生、托育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对直属单位年度考评内容。督导直属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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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区应 急局 | (1)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摸清单位底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本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 | ||
(3)督促安全培训机构(单位)依大纲进行焊接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等内容的焊接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24 | 区市 监局 |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直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吊销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资格。负责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器设备等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产品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将其纳入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查和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消防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消防器材销售、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的无照经营行为。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 ||
(3)积极开展本系统消防宣传教育,利用门户网站、LED大屏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加强直属单位、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直属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 ||
25 | 区融媒体中心 | (1)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广电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广电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本系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指导广电媒体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舆论监督。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对直属单位和系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 ||
(3)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播发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并加大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公益宣传频次。协助有关单位发布灾情信息、消防救援处置等宣传报道,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指导系统单位和直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或消防演练,切实提高广电系统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 ||
26 |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1)指导和协调区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单位做好办公用房消防安全工作,严格防控一般火灾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 ||
(3)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定期研判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形势,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突出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检查。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 ||
(4)积极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等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多媒体、板报、宣传资料等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区级党政机关开展办公用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
27
| 区气 象局
| (1)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防雷安全检查、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
(3)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 ||
28 | 区邮 政局 | (1)负责邮政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邮政管理系统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指导邮政、快递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参与调查邮政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2)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持续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 ||
(3)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积极开展“消防邮路”,向社会面单位、群众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 ||
29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1)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推进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固化分析研判、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贯彻实施地方标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分领域开展达标创建。加强镇(街道)消防监管机构建设,推动镇(街道)挂牌建成基层消防工作所,规范工作运行机制。贯彻落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2)按照区消委会统一部署,研究制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清单,统筹推进各类专项行动。指导聚集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仓储物流中心、医院、“厂中厂”、老旧市场等重点场所,严防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沿街商铺等“小火亡人”事故,指导强化储能电站、直播基地等“新业态”形势研判,有效防范各类消防安全风险。指导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其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防火巡查、初期处置等任务。加强消防安全形势研判,紧跟火灾形势、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和新形势新问题,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坚持消防安全治理和重大消防安保协同开展,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国家公祭仪式等消防安保工作。 | ||
(3)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码”学习平台等载体,扩大宣传培训覆盖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各类主体宣传阵地进行提档升级,向社会面群众普及消防常识。加强大队全媒体中心建设,突出典型火灾案例、火灾隐患曝光警示教育,持续推出消防“科学说”“文化说”“公益说”原创精品。推进“消防文化宣传年”行动,打造淮安特色的消防影视剧、记录片、动漫游戏、歌曲等文艺精品和消防公共文化空间,联合开展消防主体摄影、文创、公益广告创作竞赛活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采取“中央党校主体课题+各地区分区课题”模式,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持续推行消防安全培训,分级分批组织对基层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九小场所”等开展培训,提高消防安全履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