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20882469555070P/2024-00077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
文 号 | 淮政办发〔2024〕24号 | 主 题 | 政府文件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有效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淮安区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区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政策,充分发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效应,全面推进全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根据2024年4月3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的通知》(苏农办机〔2024〕2 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年度目标
1.总体思路: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按省级要求直接补助,区级根据各镇街申报情况,结合小麦种植面积、机具保有量、工作开展情况测算还田补助资金并下达。
2.年度目标:夏季全面推进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力争做到还田全覆盖。
二、实施范围及补助对象
1.实施范围:全区各镇街实施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业的小麦种植粮田均可申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凡秸秆离田的一律不享受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
2.补助对象:直接补助到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种植方式的实际种植户,谁还田补给谁(有土地流转的按照合同执行)。
三、补助标准及资金管理
1.补助标准:25元/亩。
2.资金管理:省级补助由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根据省级要求直接管理,通过一卡通平台进行打款。镇街财政要保证必要的组织保障经费,用于秸秆还田技术培训,镇村作业组织以及申报补助、汇总、确认、公示、档案管理、第三方核查等方面支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操作程序
1.申报指标:镇街根据今年自身实际申报秸秆还田作业面积,区级下达镇街夏季还田指标。
2.宣传告知:区级对今年秸秆还田补助政策及作业要求、工作程序等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各镇街负责向村、组及小麦种植户、农机手等进行宣传告知。
3.中期核查:作业期间区级第三方组织核查,重点核查有无秸秆田间焚烧、秸秆离田现象及还田作业质量。
4.补助确认:夏季还田作业结束后,村委会报送确认表至镇街农村工作办公室,镇街农村工作办公室按村进行审核汇总并公示到村7天以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如有异议的,调查核准后再公示。公示结束后,各镇街农村工作办公室将清册等资料录入“一卡通”平台并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村委会对作业面积进行统计确认,申报面积必须以上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面积为准,申报20亩(含)以上面积时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作为参考;填报作业补助的村组干部,采取“回避制”,其申报自己家庭作业补助面积须单列清册(20亩<含>以上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递交镇街核实,并按规定公示核查,杜绝“有权人员”直接为自己申报作业补助。
5.后期核查:还田作业结束后,由第三方对全区秸秆还田工作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作业面积的真实性以及作业质量是否满足下茬作物种植要求等。
6.区级公示:核查结束后,区级将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情况在区政府政务平台(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7.资金兑付:经核查无误后,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直接将秸秆还田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兑付给实际种植户。
五、执行时间和注意事项
1.资料上报时间:2024年7月10日前,镇街农村工作办公室将夏季纸质档(装订成册)和电子档材料报送至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区农机化推广中心,联系人:范志兵,联系电话:87031597,邮箱:haqnjjkjk@163.com。)
2.资金兑付时间:根据省级要求,夏季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3.注意事项:镇街上报的清册中,原则上银行卡号需要提前激活,如在当季补助资金截止时间前未激活,则视为自动放弃补助。
同一个镇街承包多处田块的实际种植户(身份证号唯一)只允许上报一个银行卡号。
区级第三方核查单位负责对镇街资料档案进行核实,并对种植户姓名错误、电话空号停机等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第三方核查单位有权核减其补助面积。
六、职责分工
区政府牵头成立区级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单位职能做好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取得实效。各镇街是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镇街职责
1.根据《淮安区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镇街《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方案》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同时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2.各镇街要深入发动宣传,发放作业技术规范和《政策告知书》等材料。
3.各镇街要对申报作业面积的准确性负主体责任,以耕地地力保护面为审核依据,各镇街要组织村委会对补助政策和操作规程开展培训。
4.各镇街要加强监督,重点对还田面积20亩以上、年度新增20亩以上的实际种植户以及有关村组干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公示到村,按规定时间报送2024年秸秆还田补助确认表和汇总表纸质档、电子档,以及各村公示照片。
5.各镇街农村工作办公室要协助镇街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做好一卡通平台的补助资金兑付工作,发生兑付失败情况(账号错误、人员死亡等)要及时配合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进行整改。
6.做好还田作业质量监督和具体投诉处理。
7.安排必要组织经费,保障推进工作开展和档案管理。
(二)区农业农村局职责
1.制定本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编写补助政策、作业技术规范等材料,对镇街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指导、监管镇街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具体工作。
3.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组织对镇街申报兑付汇总表电子档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再接受镇街报送纸质档。
4.组织委托第三方核查单位对镇街进行核查。
5.在区级政务平台(区政府网站)对全区的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和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至区财政局。
6.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组织对镇街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做好省级的信息数据网上申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等工作。
7.设立投诉咨询电话,对镇街无法处理的投诉进行协调处理(投诉咨询电话:87031597)。
(三)区财政局职责
1.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作业补助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做好补助政策宣传。
2.区财政局对兑付失败情况(账号错误、人员死亡等)要及时通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安排补打。
3.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必须的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示范推广、汇总公示、第三方核查、档案管理等费用支出。
七、补助工作实施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秸秆机械化还田领导小组由区财政、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审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协调、督查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实施工作机构。
2.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各镇街组织告知、确认、公示等工作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补助办法必须包括村级登记、确认、公示,镇街审核,第三方核查、区级公示后直补到补助对象等程序。
3.强化监督。区政府将按照《江苏省2016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法(试行)》(苏农机科〔2016〕21号)对各镇街秸秆还田工作进行检查。秸秆还田补助工作过程中,要严把第三方核查、区级抽查和村级公示关,要充分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该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凡秸秆离田一律不享受还田补助;田间焚烧秸秆、秸秆抛置入水的取消补助对象当年补助资格。
注:相关指标分解表、政策告知书、操作流程图、公示表、汇总表等电子档材料请到邮箱haqnjjkjk@163.com(密码85855789)下载。
附件:1.2024年淮安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
2.2024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指标分解表
3.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
4.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及结算操作流程
指导图
5.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管理流程指导图
6.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申报计划表
7.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申报确认表(农户)
8.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申报确认表(村组干部)
9.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村级公示表
10.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兑付汇总表
11.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汇总表
附件1
2024年淮安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对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钟 马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孙一卫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卫新 区农机化推广中心主任
张志明 区财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盖 超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吉玉猛 区水利局副局长
杨 絮 区审计局副局长
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机化推广中心,范志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24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指标分解表
序号 | 镇街 | 计划补助面积(亩) | 作业补助标准(元/亩) | 计划补助资金(元) |
1 | 平桥镇 | 65879.61 | 25 | 1646990.25 |
2 | 石塘镇 | 49200 | 25 | 1230000 |
3 | 朱桥镇 | 40835.3 | 25 | 1020882.5 |
4 | 施河镇 | 72800 | 25 | 1820000 |
5 | 车桥镇 | 92200 | 25 | 2305000 |
6 | 流均镇 | 22400 | 25 | 560000 |
7 | 博里镇 | 108500 | 25 | 2712500 |
8 | 复兴镇 | 47028 | 25 | 1175700 |
9 | 苏嘴镇 | 74261.1 | 25 | 1856527.5 |
10 | 钦工镇 | 74500 | 25 | 1862500 |
11 | 顺河镇 | 57061.34 | 25 | 1426533.5 |
12 | 山阳街道 | 58600 | 25 | 1465000 |
13 | 漕运镇 | 103500 | 25 | 2587500 |
14 | 范集镇 | 38309.6 | 25 | 957740 |
15 | 河下街道 | 1100 | 25 | 27500 |
16 | 淮城街道 | 119.66 | 25 | 2991.5 |
17 | 合计 | 906294.61 | 25 | 22657365.25 |
注:指标参考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面积下达。
附件3
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
补助对象 | 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实际种植户(谁还田,补给谁) |
补助标准 | 25元/亩 |
补助范围 | 三麦计划内还田面积 |
作业标准 | 麦秸秆还田耕深≥12cm |
补助对象 职责 | 1.自主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种植方式; 2.要求机手按区级要求的秸秆还田作业技术路线进行还田作业; 3.接受村委会监督; 4.配合区级第三方核查; 5.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田间焚烧秸秆,将在2年内(含当年)取消作业补助资格。 |
补助程序 | 1.镇街组织宣传告知; 2. 镇街组织村级填报还田补助计划清册; 3.区级第三方作业期间核查; 4. 镇街组织村级填报还田补助确认表并进行公示; 5. 镇街汇总上报清册; 6.作业结束后区级第三方核查; 7.区级在政务平台(区政府网站)公示补助清册; 8.区财政按省、市要求兑付补助。 |
附件4
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及
结算操作流程指导图
附件5
附件6
镇街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申报计划表
村(村委会盖章) 单位:元、亩
序号 | 补助农户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帐号(外地大户提供农商行帐号) | 补助标准 | 补助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农户电话 | 小组长电话 |
合计 |
注:1.本表由村在当季作业前报送到镇街农村工作办公室存档备查。
2.农户在同一行政村承包土地总面积达20亩(含)以上必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协议),否则一律不予申报。
附件7
镇街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申报确认表(农户)
村(村委会公章) 单位:元、亩
序号 | 一卡通代码 | 补助农户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帐号(外地大户提供农商行帐号) | 补助标准 | 补助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农户电话 | 小组长电话 |
村委会填报 | 填报人员签字: 村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注:1.此表(可附页)一式2份,存档1份,上报1份。
2. 20亩(含)以上必须附面积证明材料复印件,村委会负责审核。
3.一卡通代码和小组长电话可酌情填写。
4.面积保留两位小数。
附件8
镇街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申报确认表(村组干部)
村(村委会公章) 单位:元、亩
序号 | 一卡通代码 | 补助农户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帐号(外地大户提供农商行帐号) | 补助标准 | 补助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农户电话 | 类别 |
一组组长 | |||||||||
二组组长 | |||||||||
村会计 | |||||||||
村主任 | |||||||||
村书记 | |||||||||
村委会填报 | 填报人员签字: 村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
镇街核实 | 核实人员签字: 局负责人签字: 农村工作办公室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注:1.此表(可附页)一式2份,存档1份,上报1份。
2. 20亩(含)以上必须附面积证明材料复印件,镇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
3.一卡通代码可酌情填写。
4.面积保留两位小数。
附件9
镇街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村级
公示表
村(村委会公章) 单位:元、亩
序号 | 村(居)组 | 补助农户(户主姓名)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合计 |
镇街投诉电话:
附件10
镇街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兑付汇总表
单位:元、亩
序号 | 一卡通代码 | 村(居)组 | 补助农户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帐号(外地大户提供农商行帐号)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农户电话 | 小组长电话 |
合计 |
注:此表只报送电子档。
附件11
镇街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
汇总表
单位:元、亩
序号 | 村(居) | 农户总数 | 补助总面积 | 补助总金额 |
合计 | ||||
镇街 意见 | 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