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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8201433751XX/2024-00032 发布机构 应急局 发布日期 2024-05-27
文  号 淮安办发〔2024〕9号 主  题 应急管理 体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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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白马湖农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但安全生产隐患尚未做到“动态清零”,切不可掉以轻心。尤其随着气温升高趋热,同时处于汛期阶段,极端天气多发,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增多,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排查整治夏季高温期间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以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为抓手,紧密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夏季攻坚”安全生产阶段性专项治理,围绕“七个严管”,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力求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整治重点内容

1.危化品安全严格监管。夏季高温易造成危化品挥发、泄漏和爆燃,加强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危化品生产、储运设施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装置和管道防爆、防雷电、防泄漏措施,强化对现场作业环节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重物吊装、危化品仓储、危化品装卸运输、检修施工等事项未按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的严格查处。加强停产停业、半停产停工状态的化工企业排查,督促企业清理危险废物,复工复产企业做好备料储存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交通局、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局、各属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筑施工安全严格监管。突出抓好夏季高温及汛期建设工程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重点开展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汛期防雷电、防风、防坍塌安全检查。加强防水施工作业的管理,一律禁止大风大雨特殊天气高空作业,严防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做好市政设施地下有限空间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夏季高温期间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随意加大工作强度而引发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区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各属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3.消防安全严格监管。扎实开展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商业综合体、车站、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人员控制疏导等方面的应急演练。严格按照“八查”要求,持续对居民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开展检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方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动态消除。对日杂用品集中堆放包括废品收购站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对物品堆放、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方面重点检查,严格限期整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改、拒不整改的严格查处。(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商务局、交通局、文广旅游局、教体局、卫健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属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4.道路交通安全严格监管。强化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状况检查,防止自燃、爆燃事故。加大对“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校车、渣土车等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路检路查,重点整治疲劳驾驶、超员、超速和无证无照经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危化品运输车辆22时至次日6时禁止运输的规定,合理安排夏季运输方案。(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交通局牵头,区教体局、应急局、城管局、各属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5.工贸企业安全严格监管。扎实推进冶金工贸行业领域高温熔融、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方面专项检查,对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进行安全逐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制度,加强通风管道、阀门降温等设备检测。定期对锅炉等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计量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各属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6.燃气安全严格监管。严格落实燃气安全“全链条”监管,从燃气的供给、流通、输配、使用等各个环节,深入细致全面排查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紧盯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以及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管道设施老化等问题,开展全覆盖检查,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深刻吸取“3·16”燃气爆燃事故教训,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组织开展全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属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7.汛期安全严格防范。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强降雨、雷电、台风等灾害天气,及时启动防范暴雨等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部位和企业的汛期安全风险防控,及时排查整改隐患。气象、水利、消防、城管等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密切跟踪暴雨、台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变化,认真研判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以及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气象局、水利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城管局、各属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5月底前)。各属地要广泛动员部署,区各相关部门(牵头单位)要细化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明确可量化可操作的具体工作举措,从条线进行部署推动。

(二)组织实施(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中旬)。各属地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工作方案,逐条对照,压茬推进,逐一落实各项措施。按照序时节点填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见附件),确保将整治事项落实到“最后一米”。

(三)总结验收(2024年8月中旬至8月底)。各属地和区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夏季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区安委办将根据整治重点逐条逐项开展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严密组织推进。各属地和各单位要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部署推动“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点位大力推动方案中各项举措逐项落实到位。

(二)严格措施落实。根据整治内容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区安委办将加强调度和督促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明确具体工作举措,做好相关责任单位的协调配合。各属地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辖区内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范相关措施等工作。各属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要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确保措施明确、责任到人。

(三)严实督导检查。自6月起,各牵头责任单位每两周(6月14日、6月28日、7月16日、7月31日、8月16日)报送前一阶段“夏季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要围绕整治要点、重点任务清单,逐条阐述工作进展情况。区8个督导组要充分发挥督查作用,将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区安委办,联系电话:85198110,邮箱:haqawb@163.com。

 

附件:“夏季攻坚”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淮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