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20882469555070P/2024-00070 | 发布机构 | 淮安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
文 号 | 主 题 | 政策解读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有效 |
根据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在2024年5月份开始启动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各镇街、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一卡通”系统发放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做好补贴数据的录入工作,依托“一卡通”平台,完善全过程资金管控机制,实现全过程业务闭环管理,严格执行政策公示公开、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发放。
一、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生产。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秆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治理荒地等综合措施,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高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二、发放对象和补贴范围
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实际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面积和确权承包地面积为主。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截止2023年年底仍未整治到位、尚未进行耕种的撂荒地坚决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20元/亩。(县区根据市级下达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当年所有农户报备的面积合并后测算确定)
四、发放管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全部通过江苏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对挤占、挪用、骗取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核实汇总工作,财政部门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原则,及时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严格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要求,认真核实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布置落实(2023年4月30日前)
2、建立清册(2023年5月15日前)
3、公开公示(2023年5月31日前)
4、区级核查(2023年6月10日前)
5、补贴发放(2023年6月20日前)
6、总结上报(2023年6月30日前)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认真审核农户补贴发放面积和金额,严把农户签字确认关、公开公示关,确保补贴政策公平公正、规范落实到位。加强各环节监管,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加强信访处理工作,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