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82014336525D/2024-00090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文 号 | 主 题 | 生态环境/民生公益 | 体 裁 | 公告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年产200吨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8100 吨离型膜与2400万平方米软性电路板用材料建设 | 淮安区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楚茭路与经十九路交口 | 淮安市名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0万元,占地面积28446平方米,年产200吨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8100 吨离型膜与 2400 万平方米软性 电路板用材料。 | 2024年3月19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定排水、工艺废水(直冷废水)、初期雨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接管至明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明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 1 中间接排放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标准。 3、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投料废气(颗粒物)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经管道输送,搅拌废气、缩聚反应、消泡、PI 膜线设备清洗废气(非甲烷总烃)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上述经收集的废气混合至“高效覆膜袋式 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 (DA001)排放;流延、烘干拉伸废气(非甲烷总烃)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混合至“二级冷凝回收+水喷淋吸收+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TPX 离型膜生产线:投料混炼、冷却造粒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非甲烷总烃)分别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经管道 输送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TPX 离型膜生产线流延共挤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 车间负压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软性电路板用材料生产线热处 理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实验室废气(非甲 烷总烃)经通风橱收集,上述经收集的废气经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本产品软性电路板用材料共包含 7 种子产品,各产品在涂布段添加的原辅料配比、贴合段膜材种类不同,生产工艺一致。软性电路板用材料生产线称量投料废气(颗粒物)、搅拌研磨、消泡、电路板材线设备清洗、储罐废气(非甲烷总烃)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至“高效覆膜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软性电路板用材料 3 组生产线(每组 2 条)的涂布、烘烤废气(非甲烷总烃)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至各组对应的 1 台“RTO”装置(共 3 台)处理,RTO 燃烧废气(颗粒物、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DA006、DA007、DA008)排放。DA001、DA002 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 排放限值;其余排气筒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表 1“其他”指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2 排放标准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 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其他颗粒物”指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2/4041-2021)表 3 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5、一般原料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实验室检测废液、设备清洗废液、冷凝回收液、水环真空泵定排水、水喷淋吸收液、废机油、危化品包装袋、废过滤滤布、滤渣、废膜、除尘灰、破除尘袋、废活性炭、废抹布、含尘固废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6、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 100m 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 | |
2 | 年产6万件电加热器 | 朱桥镇涧河东路8号 | 淮安市淮安区汇丰电热器厂 | 项目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地面积28446平方米,年产 6万件电加热器(其中年产3万件铸铜加热器、3万件铸铝加热器)。 | 2024年3月28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朱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目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的一级B 标准, 2、熔化废气、浇铸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浇铸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应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相应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相应标准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废乳化液、废布袋、铝灰渣、收集的废气粉尘、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铜渣、废模具、废塑料塞、下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本项目以铸造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