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20882469555070P/2023-00061 | 发布机构 | 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文 号 | 淮政办〔2023〕48号 | 主 题 | 政府文件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淮安区“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加强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及《江苏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淮安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镇街、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科学发展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政策,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控制和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有所减少,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与控制,职业健康检查以及职业病救治水平不断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得到加强,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场所健康促进更加普及,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力度明显加强。
“十四五”期间,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防治任务依然艰巨。一是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小微型企业的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作业条件简陋,存在较大的职业病危害隐患。二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还不强。部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制意识淡薄,职业病防治基础管理不到位,在改善作业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投入不足。小微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差,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病防护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职业病防治监管执法与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基层职业病防治综合施策和监管执法能力依然薄弱,专业人员少、队伍力量弱,监督检查率低。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覆盖面偏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压实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健康淮安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积极推进职业健康法治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压实镇街属地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诚信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诊断救治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突出小微企业、农民工和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及放射性危害治理,强化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实现科学管理、精准防控。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职业健康工作质量显著提升。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力度持续加大,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职业病救治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
(1)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稳步提升 |
(2) |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 ≥95% |
(3)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90% |
(4) |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 ≥95% |
(5) |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 ≥90% |
(6) | 职业健康违法案件查处率 | 100% |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落实新发展理念,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等制度。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工程治理、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自检工作。强化接触生物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疫情防控相关高风险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防控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指导小微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二)严格监管执法,提高职业健康治理能力
建立健区、镇(街)两级职业卫生执法体系,进一步配齐配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充实职业卫生执法力量。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加大专业知识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监管模式。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人群的职业健康管理。落实“平安淮安”建设要求,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开展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及补偿等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探索建立职业卫生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打造全方位的职业卫生监督体系,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三)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
建立健全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制度,强化监测质控工作,完善监测工作与用人单位整改、监管和执法的有效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落实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制度。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体系,强化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管理,提升风险监控和预测预警效能及突发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
(四)推动健康企业建设,提升职业人群健康水平
把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淮安建设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通过培养一批职业健康水平较高、成效突出、示范引领显著的健康企业,以示范促规范、以典型推全面,鼓励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倡导健康工作和健康生活方式,创造有益于职工健康的环境和条件,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鼓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业和医疗卫生、学校等单位,深入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定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职业健康氛围,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五)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
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利用宣传媒体、平台开展多形式的职业健康宣传活动。依法依规从工伤保险基金安排工伤预防费用于职业病预防宣传培训。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学校、社区和公共场所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制作一批职业健康教育视频和知识普及手册,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全员培训,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区委、区政府坚持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民生工程,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防联控,优化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区卫健委负责对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专项调查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和对职业卫生培训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拟定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调查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区人社局负责劳动用工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开展工伤预防培训,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实施职业病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与工伤预防康复行动。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及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落实好生活救助方面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区医保局做好职业病病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参保工作,负责将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且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区总工会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积极调整产业政策,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支持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建设项目立项有关数据信息等。。区教育局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职业健康教育,适时将职业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基础教育。区工信局负责行业管理,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推动过剩产能退出、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区财政局及时下达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财政经费,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财政国资部门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国有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区公安局及时掌握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事件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处置工作。区应急局协同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协同开展非煤矿山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配合开展全区职业卫生联合执法行动。区生态环境局配合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配合开展市级职业卫生联合执法行动。区审批局协助提供建设项目有关数据信息,配合摸清区本级相关企业单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底数。区信访局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本区的职业病防治重要信访事项,接待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政策融合
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措施,在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优惠等方面,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健康淮安”、“平安淮安”和“大卫生”、“大健康”的工作框架内实施。要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疗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
(三)做好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实施
加大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职业病防治机构投入力度,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各镇街和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职业健康事业投入机制,逐年增加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经费。加大工伤保险补贴和社会救助经费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多渠道的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加强督察评估,确保规划落实
各镇街和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主管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督导属地及主管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按要求开展。各镇街和部门要开展自查,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向区政府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区政府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上级要求,2023年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2025年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终期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