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20882469555070P/2023-00060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文 号 | 主 题 | 政策解读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有效 |
《淮安区工程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恶意投诉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淮政办发〔2023〕49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于今年9月7日印发,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问:《工作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在全市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恶意投诉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要求各县区制定本县区整治工作方案,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问:本次专项整治目标是什么?
答:在全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全区集中力量开展一次“清风·打击串通投标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意导向,切实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恶意投诉等突出问题,通过压实各级责任、深入重点排查、健全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和长效常治。
问: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哪些阶段,如何开展?
答:本次整治工作从8月初已启动,至年底结束。分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组织核查阶段、打击处理阶段、总结提升阶段等五个阶段序时推进。
问: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什么?
答:2021年1月1日以来全区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
问: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哪些?
答:1.整治串通投标。主要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行贿谋取中标的。在整治中密切关注中标率异常低、不以中标为目的的“陪标专业户”。重点关注: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同投标人的高管人员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亲属关系、经常性“抱团”投标等围标串标高风险迹象。2.整治恶意投诉。主要包括:利害关系人或非利害关系人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干扰正常招投标活动的行为。3.整治虚假投标。主要包括: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的行为。
问:专项整治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专项整治各项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要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不推不让、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好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协作、齐抓共管,做好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立案、核实、调查、依法处置等工作,遇到疑难杂症上报联席会议共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