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882MB0452146B/2023-00077 | 发布机构 | 河下街道办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 文 号 | 淮河办发〔2023〕20号 | 主 题 | 体 裁 | ||
| 组配分类 |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局(办、中心):
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下街道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淮安市淮安区河下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河下街道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旧房改造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的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建函住保〔2023〕315号),以及省、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部署和培训会议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河下街道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武志、办事处主任陆星任组长,各村(居)挂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局(办、中心)负责人、各村(居)书记和结合干部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何伏东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此次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街道经济发展和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汇总、上报摸底工作。各村(居)负责具体摸排工作。
二、调查摸底范围
1.城市建成区(指主城区、镇区、城市开发边界内)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C、D级危险住房;
2.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
3.《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中有变形损伤的住宅等疑似城市隐患房屋。
三、职责分工
1.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街道危旧房调查摸底组织工作;
2.各村(居)负责属地范围内的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
3.街属各局(办、中心)负责本行业、本系统部门所有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
四、调查方法步骤
(一)调查方法
1.城市C、D级危房。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中“变形损伤住宅”的“城镇住宅”,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逐栋进行现场察看,确保排查不漏一房。具体参照《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技术要点》执行,确定的疑似危险住房信息录入“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组织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对疑似危险住房逐栋进行鉴定,鉴定为C、D级危房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
2.非成套住房。组织工作人员和产权管理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填写“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表”,将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信息录入“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
(二)调查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旬)。街道制定摸底调查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城市危旧房调查队伍,城市危房调查队主要由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构成:非成套住房调查队由村(居)、街道和产权管理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开展政策和技术培训,明确工作要求。
2.调查摸底阶段(8月11日一9月5日)。由村(居)按网格对辖区内建筑物进行全覆盖现场排查,每天将排查数量报街道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组织专业机构鉴定,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建立摸底调查数据库,形成台账。
3.总结上报阶段(9月5日-9月10日)。各村(居)对摸底调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各村(居)形成城市危旧房调查报告,于9月6日前报街道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住房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安危和发展大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摸清底数。要坚持“快”、“准”“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摸底调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城市危旧房情况摸准、摸细、摸透。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按期完成调查。本次摸底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在前期“灾普”和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工作时限和要求建立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并形成工作台账,为下一步科学精准实施城市危房改造提供精确依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