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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8201433751XX/2023-00067 发布机构 应急局 发布日期 2023-09-01
文  号 淮应发〔2023〕30号 主  题 应急管理 体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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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江苏良固石油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由原淮安市淮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淮安市淮安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江苏良固石油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上述企业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7家).pdf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淮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