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8201433751XX/2023-00067 | 发布机构 | 应急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文 号 | 淮应发〔2023〕30号 | 主 题 | 应急管理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由原淮安市淮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淮安市淮安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江苏良固石油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上述企业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淮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