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淮安区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320882014336592B/2023-00012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01-17
文  号 淮交〔2023〕7号 主  题 工信交通 体  裁 通知
组配分类
组配分类 时效说明
关于印发《淮安区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


区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现将《淮安区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区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强化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和制约,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

2.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3.涉及国有资产租赁或产权变更、国有企业改组改制、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整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确定;

4.财务年度预算编制、调整等;

5.工资、待遇、医保等涉及干部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

6.重大项目评估、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重要资源的配置、调整和使用等;

7.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

8.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9.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本级党委(总支、支部)会或班子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讨论决定干部的奖励、先进荣誉的推荐,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处理意见;

2.公开招考(聘)财政供养工作人员或聘用临时编外人员事项;

3.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4.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5.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6.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工作。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工程项目安排;

2.大宗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等;

3.重大活动安排;

4.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

1.按照财务管理规定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

2.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对重大问题,通过本级党委(总支、支部)会或班子会讨论决定,也可以邀请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二)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分析,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出决策。

三、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通过本级党委(总支、支部)会或班子会讨论的事项,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三)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表决事项,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

(四)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文字性资料形式存档备查。

(六)“三重一大”事项应填写《淮安区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备案表》,报区纪委第七纪检组备案、局主体办存档。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一)事项发起

各单位或局机关相关科室对需要提交局党委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应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提请局办公室纳入局党委议事内容。

(二)组织实施

通过本级党委(总支、支部)会或班子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三)监督检查

本级党委(总支、支部)会或班子会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催办、督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局监察室、主体办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五、责任追究

对于不执行或不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损失的,由局监察室会同区纪委第七纪检组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政纪处理。

 

附:《淮安区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备案表》

 


淮安区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备案表


                申请备案单位(盖章):

议题

名称


议题

类型

□重大事项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

(请在相应选项前方框内打“√”)

会议

主持人


审议时间


提议部门


参加

人员



缺席人员    


决策内容


集体决定


纪检组

备案意见

   


                 纪检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适用局机关;本表一式两份,第七纪检组、区交通运输局各执一份。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淮安区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备案表


             申请备案单位(盖章):

议题

名称


议题

类型

□重大事项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

(请在相应选项前方框内打“√”)

会议

主持人


审议时间


提议部门


参加

人员



缺席人员   


决策内容


集体决定


区局

备案

意见

                 

            

局主要领导人(签名):                   年  月  日

纪检组

意见

纪检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适用局属各单位;本表一式三份,区第七纪检组、区交通运输局和申请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