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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20882469555070P/2022-00116 发布机构 淮安区山阳街道办 发布日期 2023-11-23
文  号 主  题 机构职能 体  裁
组配分类
组配分类 时效说明
淮安市淮安区山阳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信息

一、机构名称:淮安市淮安区山阳街道办事处

二、机构负责人:周志勇

三、办公地址: 淮安区山阳街道同心路19号

四、办公时间: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14:30-17:30)

五、联系电话:0517-85390002

六、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本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街道及辖区内村(居)、机关、行业及区域化党建工作。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街道、村(居)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三)承担辖区内各类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街道、村两级为民服务体系。

(四)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动员辖区内各类力量参与村(居)民主法治建设,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

(七)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职能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主要承担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和办事处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后勤保障、政务监督等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党群工作局)。负责街道党工委书记项目编排并抓好协调推进;负责党建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党建工作计划、规划;负责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负责属地管理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建工作;负责培育、选树党建工作品牌;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群团建设、招才引智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武、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社会事务、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指导促进城乡社区治理;负责教体文化、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疾人保护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协助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局(统计站)。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项目建设服务;统筹协调经济网格化服务管理、招商引资、服务业发展、工业经济、科技管理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开展各行业信息采集、规划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建设等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承担园林绿化、人民防空、人居环境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公共财政建设,强化对国有及集体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编制街道预算内外收支管理;承担对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经费、账户、财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审计和其他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村级集体财务核算和农村会计辅导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村工作局。负责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制订辖区内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负责农村改革、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工作、提供农技、农机服务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沿河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受理解决上级派单、综合执法巡查发现、村(社区)网格上报和群众反映各类社会治理问题,统一协调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置的社会治理事项;负责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网格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督及应急管理等工作;协调配合区级相关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九)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完善街道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简化工作流程,规范便民服务;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报)送,及相关业务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