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8820143373334/2022-00024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
| 文 号 | 主 题 | 历史规划 | 体 裁 | ||
| 组配分类 |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基的五年,是迈向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起步的五年。这五年,全区民政工作将聚焦“1+5”发展格局,注重系统思维和精准施策,特编制此规划。
一、“十四五”规划的现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区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立足区情,聚焦重点,有力地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2017年被命名为全省“现代民政示范区”,2019年被评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紫藤园公墓、社会福利院2个事业单位受到省民政厅表彰。
——民生保障有力度。五年来,全区民政服务对象的保障标准连年提标。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一体化。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2016年初的490元、370元提高至2020年的645元,分别增长31.6%、74.3%。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低保金6.1亿余元。惠及困难群众1.5万余户、3.1万余人。
——脱贫攻坚有成效。脱贫攻坚工作着力做好“三保”,即:保标准、保精准、保及时,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动态退出低保17116户36630人,新增低保5188户11965人。疫情期间及时下拨58万元开展温情救助,下发618.25万元临时救助金,救助人次达8340人。同时,主动对接扶贫部门,仔细排查、精准施策,“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做细做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社会关爱有温度。积极打造“首善之区”,2016年以来,每年筹集善款近2000万元,五年累计达亿元,实施了“六大救助”行动,惠及近2万人次。全区所有镇街都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之家,登记入档的7275人全部落实了监护人,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和承诺书,各类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水平同步提高。
——养老服务有热度。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指标2015年完成值为35.68张,2019年完成值为41.65张,2020年实现42张。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指标2015年完成值为30.49%,2019年完成值为58.87%,2020年实现65.39%。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市场,在全市率先推出了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引进了一个投资15亿元的养老项目。创建成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
——社会治理有高度。圆满完成了乡镇优化布局调整工作。重点打造了“恩来社区”品牌,实施了“恩来社区555”工程项目(五个服务窗口、五个精神体现、五个服务团队)和 “12340”党建品牌项目。社会组织培育快速推进,门类齐全。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约12.7个。
——设施建设有强度。先后投入了近4亿元,建成了苏北一流的区殡仪馆、区社会福利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区级殡仪服务设施和乡镇公益性骨灰立体安放设施实现全覆盖,惠民殡葬全覆盖。民政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民政业务综合平台覆盖所有社区。
表1:“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 “十三五”目标 | 完成情况 | |
|---|---|---|---|
社会救助 | 1.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 500元/月 | 645元/月 |
2.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覆盖率 | 100% | 100% | |
3.农村特困供养标准 | 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 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集中供养标准比分散供养标准每年多800元。 | |
社会治理 | 4.“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模式覆盖率 | 城乡100% | 城乡100% |
5.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及功能达标率 | 100% | 100% | |
6.城乡社区信息化覆盖率 | 100% | 100% | |
7.注册登记社会组织/备案社区社会组织 | 登记社会组织达到每万人10个以上 | 每万人12.7家/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460家。 | |
福利与服务 | 8.孤儿养育标准 | 十三五未定指标 | 集中和分散供养最低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30222元、19968元。 |
9.儿童福利院覆盖率 | 100% | 100% | |
10.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 | 建设 | 已建成 | |
11.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精准率 | 100% | 100% | |
12.惠民殡葬覆盖率(免除本地户口无丧葬补助人员基本丧葬服务费) | 全覆盖 | 已100%全覆盖 | |
13.福彩发行量/公益金(五年累计) | 十三五未定指标 | 2.4亿/2400万元 | |
14.慈善信息公开率 | 100% | 100% | |
1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覆盖率 | 100% | 100% | |
16.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 | 45% | 100% | |
17.标准地名标志覆盖率(村级以上) | 90% | 98% | |
养老事业 | 18.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 | 40张 | 42张 |
19.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 | 95% | 96% | |
20.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率 | 100% | 100% | |
二、“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提出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指示精神,以民政事业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化民政事业体系,推进民政发展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构建“1+5”发展格局,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把民政服务对象摆在第一位,通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再分配”手段,做到弱有所扶、老有所依、幼有所育、困有所帮,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坚持服务“1+5”发展格局。围绕聚焦“中心城市核心区、江淮发展先行区、枢纽经济承载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明和谐幸福区”的目标定位,以及实施“工业强区、文旅兴区、产业旺区、生态优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好民政作用,做好兜底线、保基本各项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公共服务,托好基本民生,服务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坚持高质量发展。把握好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低保等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困境儿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护理型床位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四是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找准差距,分析不足,谋划发展,进一步补齐短板、强弱项。强化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危机意识,坚决做好守底线的工作,着力防范化解各方面的风险,确保基本民生保障、服务机构安全、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等方面不发生冲击底线的极端事件。
(三)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淮安区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市民政会议部署要求,着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健全完善民政六大体系,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深化“三爱三比三提升”(“三爱”即:爱党、爱岗、爱民;“三比”即:比党性、比实绩、比奉献;“三提升”即:提升党员干部忠诚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党建品牌,民政综合能力不断增强,更好地服务“1+5”发展格局,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确保实现“三全三精”目标,即:兜底保障全覆盖,政策落实精准;规范关爱全过程,动态管理精准;应保尽保全到位,一个不漏精准。
二是资金争取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确保“十四五”期间向上争取资金较“十三五”增长12%,即向中央、省、市争取资金7.56亿元。
三是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投资15亿元的英东养老养护中心项目、投入1.5亿元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全面投入使用,确保做到三个实现,即实现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创品牌,实现社会化养老服务品牌经营达规模,实现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占比达70%以上。
四是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实现“三强三好”,即引领性强,党建作用好;政策性强,履职增效好;公益性强,社会评价好。基层社区治理实现“三抓三强”,即抓住关键人,强化基础事;抓住关键点,强化创新推动;抓住关键事,强化制度保障。
五是儿童慈善社工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三关三保”,即关爱儿童保证安全,关心慈善保证向善,关注社工保证融合。
六是社会事务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三专三加” ,即殡葬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地名专项整治加强规范,服务专项行动加强完善。
表2:淮安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十四五”目标 | |
|---|---|---|
社会救助 | 1.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 800元/月 |
2.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覆盖率 | 100% | |
3.农村特困供养标准 | 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制定分类分档的照料护理标准。 | |
社会治理 | 4.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模式覆盖率 | 城乡100% |
5.城乡社区购买社会服务覆盖率 | 90% | |
6.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培训率 | 90% | |
7.注册登记社会组织/备案社区社会组织 | 每万人15个以上/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500家。 | |
福利与服务 | 8.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 | 100% |
9.儿童福利院覆盖率 | 100% | |
10.儿童“关爱之家”覆盖率 | 100% | |
11.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精准率 | 100% | |
12.新建的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 | 100% | |
13.福彩发行量/公益金(五年累计) | 1.6亿/1600万元 | |
14.网络慈善覆盖率率 | 100% | |
1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覆盖率 | 100% | |
16.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 | 100% | |
17.标准地名标志覆盖率(村级以上) | 100% | |
养老事业 | 18.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 | 45张 |
19.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 | 100% | |
20.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率 | 100% | |
三、“十四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十四五”期间,重点有以下任务:
(一)兜牢底线,建设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改革创新,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为构建“1+5”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⒈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做好查漏补缺,及时发现、解决影响脱贫攻坚收官成果的问题,坚决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分类界定,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脱贫不返贫,易贫群众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确保兜底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推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按户保与按人保相结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办法,制定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⒉健全城乡低保及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于不同困难类型的困难群众,运用不同的救助政策予以兜底保障。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持续推进低保领域专项治理,打造“阳光低保”。充分发挥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作用,加大镇街自查及区级抽查力度,确保纳入低保的家庭准确无误。同时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管理,利用案例及时警示教育行业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以“大数据”为中心,探索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推动低保制度和脱贫兜底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劳动致富。确保脱贫边缘人口和不稳定人口兜得住、兜得牢。
⒊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以及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阶段性生活救助,切实发挥“救急难”资金的效益。健全上下联动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强化诚信申报,简化经办流程,全面实行困难群众申办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健全社会救助管理运行机制,推动建立实体化的区级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和信息化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通过归口管理、政策联动、资源统筹、信息共享,促进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急难情形“一键预警”。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增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不断创新,建设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全面加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创新市场投融资机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显著增加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⒈创新养老模式,巩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成果。本着“硬件更硬,服务供需更准、质量更优”的思路,不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提质增效。推动养老机构进家庭和社区,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到2025年年底,力争所有镇街至少建有一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照护床位的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要大力发展家庭照护床位,缓解家庭养老照护压力。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镇街发展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将专业的养老服务引入社区和家庭,在社区和小区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社会化运营,形成街道、社区、家庭有序衔接、功能互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⒉完善养老设施,加强重点老年人群服务保障。加快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和照料护理区建设,提升养老机构和救助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发挥农村敬老院区域性示范作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养老服务公益行动,推动养老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加强信息化养老,到2025年,充分运用“虚拟养老院”平台,为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上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和精神关爱等照料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扩大养老服务评估应用范围,全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接受评估比例不少于40%,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依据。建立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到2025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累计达1200户。
⒊吸引民间资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业,夯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础,大力推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合作制,使社会力量成为撬动养老产业的主力军,努力营造行业良性生态系统。全力打造投资1.5亿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英东养老社区,争创“全省先进、苏北一流”的养老机构。到2025年,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床位总数比例达到70%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改革率达到50%以上。建设覆盖所有城市社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加快推动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全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精心呵护,建设高质量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坚持儿童利益优先,保障儿童生存、参与、发展权利,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坚持依法规范原则,依法依规健全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坚持社会力量参与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服务工作,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关爱保护。
1.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家庭履责、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兜底作用,督促家庭履行法定责任,积极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形成关爱儿童成长的工作合力。逐步推进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由特定群体向全体儿童拓展,服务内容由托底保障向权益保障、关爱服务和健康发展拓展,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标准化建设,构建儿童福利标准体系,提升儿童福利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⒉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推进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加强困境儿童精准排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的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与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混合编组,统一尺度、精准排查,变被动审批为“主动发现”,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困境儿童动态保障,确保应保尽保。
3.提升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能力。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提升区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就”一体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儿童“关爱之家”功能。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积极培育和发展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工作机构和志愿服务队伍。依法规范监护照料。对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遭受监护侵害的、暂时无人监护或其他无法得到妥善监护照料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依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通过指定监护、委托监护等方式,依法妥善安置,确保监护兜底保障到位。
(四)合力打造,建设高质量的社会管理体系
深入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协调机制,持续激发社会组织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动力。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1.深化城乡社区治理。依法组织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托换届选举,整体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系统提高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选举结束后,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以典型经验引领推动农村社区协商向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到“十四五”末,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模式覆盖率达100%。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做到“务实管用”,村(社区)红白理事会100%有效开展工作。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多维度基层依法治理体系,积极推进省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创建达标率100%。深入推行“微自治”实践,拓宽居民群众参与渠道,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不断发展。围绕基层政府转职能、自治组织增活力、居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强化“政社互动”和“减负增效”,严格执行“两份清单”、“一份协议”,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进一步规范社区事务准入,强化“双向评议”、居民满意度测评等约束机制,推广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等方式。到“十四五”末,城乡社区购买社会服务覆盖率达90%。促进社区回归自治本位,提升社区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加大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推进力度。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到“十四五”末,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培训率达90%。发展社区志愿服务,进一步整合利用“社区+”平台,培育“三社联动”典型示范镇(街道)和社区,不断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加强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集约发展社会组织服务、政务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调整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围绕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标准,继续改造提升5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民办实事项,重点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经济薄弱村、老城区社区用房新改扩建,落实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到“十四五”末,全区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健全以民生幸福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综合服务大厅受理社区事务、专业社工服务为支撑、志愿服务为补充的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加强现代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载体建设,在镇(街道)设立“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观察点”,从源头培育更多创新成果。
⒉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领导,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活动,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建立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健全社会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区级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披露平台。到“十四五”末,全区登记备案社会组织达到每万人15个以上,平均每个社区社会组织达到10个以上。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设立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机制。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机制。编制发布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到“十四五”末,80%社会组织获得评估等级,50%以上社会组织获得3A以上等级。
3.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福利制度体系,逐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残疾人信息共享和比对机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率100%。推进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到2025年,每个街道(镇)拥有1个以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服务覆盖所有有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推进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快提升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发挥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等社会组织作用,探索提供法律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离婚调解等非营利性服务。规范区划地名管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加强行政区划研究,充分发挥镇街在促进城乡融合、加快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持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加强历史地名保护,5年内计划投入100万元,实施老地名保护标志,实现城区全覆盖,彰显我区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全面完成市、县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基固本,建设高质量的民政基础设施
着眼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区民政系统“十四五”期间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
1.强化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的规定,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要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到2025年,80%社区居家养老用房配套到位;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100%、80%;养老床位总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将新建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0%以上;建立养老床位和运营、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制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到2022年底,全面落实养老机构税费优惠政策;建设以镇区域性养老中心为重点,敬老院为骨干,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基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设施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7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要设立老年康复场所。
⒉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适应信息化“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发展趋势,着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好标准化试点工作,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福利慈善、专项社会事务等重点领域,鼓励支持各级民政部门、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民政标准化建设,推动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加快民政信息化提档升级,持续推进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数字化基层治理体系、智慧养老服务和精准救助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民政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
3.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按照《淮安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要求,到2025年,将新建1个区级集中守灵和骨灰安放设施,紫藤园公墓在主城区附近规划建设一处节地生态示范墓区。20个镇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对现有37个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进行提档升级。预计总投入7000万元,确保我区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建立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稳妥解决殡葬管理实际问题。殡葬惠民政策全覆盖,让群众享受更多改革红利。
(六)转变作风,建设“上下联动、执行有力”的工作新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开展“三爱三比三提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始终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建设“政治型、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机关,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孺子牛”精神,集中整治民政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全面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新型民政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凝聚各种社会力量,形成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规范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经费配备。逐步调整优化民政干部队伍结构,力争镇民政部门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达到90%以上。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镇民政部门参加培训的人数占总人数力争达到90%以上。加强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民政事业单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技能人员占比达到85%以上。弘扬楷模精神。切实以周恩来“六个杰出楷模精神”为指引,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贯穿到民政工作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转变为工作动力、工作措施和惠民事项,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和为民爱民水平,学习榜样精神,弘扬优良传统,提高党性觉悟,增强能力本领,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表3:“十三五”与“十四五”期间发展规划指标对比情况
指标名称 | “十三五”目标 | “十三五”末完成情况 | “十四五”目标 |
|---|---|---|---|
1.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 500元/月 | 645元/月 | 800元/月 |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 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 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集中供养标准比分散供养标准每年多800元。 | 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制定分类分档的照料护理标准。 |
3.城乡社区购买社会服务覆盖率 | 十三五未定指标 | 80% | 90% |
4.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培训率 | 十三五未定指标 | 85% | 90% |
5.注册登记社会组织/备案社区社会组织 | 登记社会组织达到每万人10个以上 | 每万人12.7家/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460家。 | 每万人15个以上/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500家。 |
6.福彩发行量/公益金(五年累计) | 十三五未定指标 | 2.4亿/2400万元 | 1.6亿/1600万元 |
7.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 | 45% | 100% | 100% |
8.标准地名标志覆盖率(村级以上) | 90% | 98% | 100% |
-9.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 | 40张 | 42张 | 45张 |
10.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 | 95% | 96% | 100% |
11.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2.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 | 100% | 100% | 100% |
13.儿童“关爱之家”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4.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精准率 | 100% | 100% | 100% |
1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6.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率 | 100%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