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82MB1659376P/2021-00012 | 发布机构 | 石塘镇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文 号 | 石政发〔2021〕65号 | 主 题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各村(居)民委员会、一办五局两中心、镇直各单位:
当前,全国“两会”在即,过去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仍没有解决,如“民代幼”教师要求解决待遇问题、镇原工业公司派驻南京炼油厂土建工程队退休工人要求解决养老待遇问题等,这些部分群体和人员的诉求想借机通过信访渠道得到解决,信访稳定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
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及时疏散、化解、劝返、妥善处置去区、到市、赴省、进京个体非访或群体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信访工作条例、省、市、区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措施
各村(居)和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一)进京非正常上访、集访的应急处置
各村(居)和各有单位要及时预防和制止进京非访或群体性集访事件的出现。镇党委、政府接到进京集访信息后,迅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应对处置工作,责成单位的主要领导和所在村(居)主要负责人紧急赶赴北京,会同派出所同志开展劝返工作。必要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直接现场指挥处置工作。同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负责督查、督办集访问题的解决。如已发生进京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在得知信息后,要迅速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车辆由党政办统一调度。
劝返力量的组织,由集访人所在村(居)或单位及时安排赴京劝返工作人员,必要时按集访人数1:2的比例进行安排。其中,派出所汇同上级公安部门要配备足够的警力协助配合劝返工作,人数视现场情况而定,由上级公安机关或派出所指派一名负责人统一指挥,并视情依法处理违法违规人员。因村(居)、单位稳控不到位,造成进京上访的,赴京劝返接回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二)赴省非正常上访、集访的应急处置
发生赴省集访,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集访人所在地村(居)、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领并安排相关人员组成精干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南京,会同驻宁工作小组一起做好劝返工作。必要时,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现场指挥处置工作。同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负责督查、督办集访问题的解决。
劝返力量的组织,由集访人所在村(居)、单位及时安排赴宁劝返工作人员,必要时按集访人数1:1.5的比例进行安排。其中,派出所要配备足够的警力协助配合劝返工作,人数视现场情况而定,根据情况请上级公安机关指派一名负责人统一指挥,配合做劝返接回工作,并视情依法处理违法违规人员。
(三)去区、到市非正常上访、集访的应急处置
在接到去区或到市集访的信息后,镇分管政法、分管信访负责人要迅速召集村(居)和各单位以及分工所在村(居)的机关干部,研究部署应对处置工作,确定应急反应的规模和应急期的起止时间(到市需40分钟内赶到),并视具体情况安排相关单位负责人紧急赶赴区或市开展工作。负责向区政府或区信访局、市政府或市信访局汇报情况,负责督查、督办集访问题的解决。
劝返力量的组织,由集访人所在村(居)和单位及时安排赴区或赴市劝返工作人员,必要时按集访人数1:1的比例进行安排。其中,派出所要配备足够的警力协助配合劝返工作,人数视现场情况而定,由派出所指派一名负责人统一指挥,配合做劝返接回工作,并视情依法处理违法违规人员。
(四)来镇非正常上访、集访的应急处置
来镇非正常上访、集访的,由分管政法、分管信访负责人、值班领导以及挂钩领导、结合干部接待处理,集访人员所在村(居)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一般在30分钟内),一同处理,并将集访人员劝返接回。
若发生围堵机关或部门、企业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是指以信访为由,聚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扰乱正常的工作、生产、教学等社会秩序的事件;聚众围堵车站、码头,阻断省道和重要干道等扰乱交通秩序事件;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妨碍社会管理的事件等)。20人以下由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信访办和所在村(居)、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接待处理,20-50人以内的群体访,由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信访办、派出所、分管领导、挂钩领导会同集访人所在地有关负责人及时处置;50人以上大规模的集体访,由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信访办和派出所统一安排处置。处置现场的警力必要时请上级公安机关调度。公安派出所与上级公安治安大队出动先期处置警力或交巡警进行劝说疏导,力争劝离现场或劝导至接待场所。对不听劝阻、拒不撤离现场的,由公安机关组织先期处置警力阻控在一定范围;对久疏不散的,调集警力,命令解散;对拒不服从解散命令的,进行强制驱散或带离现场。由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强行打开通道或道路,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交通秩序。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安机关调动现场取证力量,开展调查取证和侦控工作,尽快查清事件的起因和组织策划人员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信访办或属地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疏导化解矛盾,并进行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应急组织领导
应急处置由镇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指挥、决策、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应急责任
各村(居)、单位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稳控工作,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对来访人员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二是对诉求无理要教育到位,公安要加强配合;三是对行为违法公安机关处理到位;四是对生活困难相关部门帮助救助到位。坚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实行领导包案制,做到守土有责、失责必究。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信访办负责及时准确地掌握面上动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事件的处置工作。镇政法综治中心负责合理安排力量,参与现场处置,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对涉法涉诉案件妥善处理。职能部门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件的处置工作。对没有及时有效地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