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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淮安区“府院联动”工作措施》《淮安区“府检联动”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6-06-05   来源: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协作联动,推动执法信息互通、治理资源整合、监督效能提升,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矛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助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政府会同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淮安区“府院联动”工作措施》《淮安区“府检联动”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发送至jshafz5912868@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淮安市淮安区司法局,邮政编码:223200。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

附件:1.淮安区“府院联动”工作措施

          2.淮安区“府检联动”工作措施

 

淮安市淮安区司法局

2026年6月5日

 

 

 

附件1

淮安区“府院联动”工作措施

 健全政府+法院常态化协同机制,统筹争议源头治理、破产处置、执行事项,实质化解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淮安区建设。

一、联动主体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

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二、联席会议制度

1.每半年召开1次府院联席会议,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临时会商会议。参会人员: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司法局局长,涉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2.会议内容:研讨疑难案件、共性执法漏洞、议定化解方案。

三、开展企业破产领域专项联动

成立淮安区破产处置府院工作专班,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法院、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税务、人社、不动产、信访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职责分工:区法院主导破产(重整)司法程序,裁定破产(重整)、指定管理人、审理债权;政府各部门负责统筹维稳、职工安置、税费、不动产办证、烂尾楼盘续建、证照补办、资产盘活、信访矛盾处置等事项。

四、推进源头防范工作联动

1.提供法治服务。法院联合司法局定期梳理汇编项目企业关切的法律政策条文和示范裁判案例,提供“啄木鸟”式法治体检服务,制发项目招引协议示范文本,促进风险防范端口前移。

2.实施法治助推空间要素治理提效行动。完善低效闲置用地案件处置操作指引,建立执行筛查与破产复筛衔接的全链条识别机制,法院联合资规等部门核查资产信息,协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搭建资产处置平台,共同做好资产推介盘活工作。联合区工商联建立涉执项目企业“健康档案”。

3.建立异常企业风险预警机制。相关部门推送存在经营异常或破产风险企业信息后,法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并定期向相关部门反馈处置进展,共同优化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早期介入与挽救。

4.推动涉执纠纷多元化解。法院联合区工商联建立涉企执行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在工商联对被执行人企业经营状况、履行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共同制定精准化执行方案,为有履行意愿但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缓冲空间,实现涉执纠纷高效、柔性化解。遇不动产查封、安置、证照障碍,函告属地镇街及主管部门,府院联合制定执行化解方案,统筹安置、矛盾稳控 。

5.深化“问题楼盘”处置化解。以“保交楼、稳民生”为目标,法院加强与资规、住建、税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托遗留问题处置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监测预警,推动司法与行政协同发力。积极引导通过破产重整、引入共益债等方式盘活停工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及时适用预重整程序,分类施策推动项目续建,确保按期交付、稳妥化解风险。

6.完善劳动争议联动预防化解机制。以“一站式”劳动争议多元调解中心为平台,法院与人社、司法、工商联等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成效。优化“安薪无忧·根治欠薪”工作机制。法院加强与人社、住建等单位会商,联合制定根治欠薪专项计划。

五、落实措施

为切实落实工作措施,由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对“府院联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察。

 

 

附件2

淮安区“府检联动”工作措施

 区政府、区检察院建立府检联动协作机制,规范行政履职与检察法律监督协同运行 。

 一、联动主体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

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二、联席会议制度

每年召开1次府检联席会议,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临时会商会议。参会人员: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司法局局长,涉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三、建立完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1.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向司法局报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时同步抄送检察院。检察院将执法风险提示函、公益诉讼立案、行政执法违法线索、类案监督分析报告函告主管部门并抄送司法局。

2.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行政执法发现涉嫌刑事犯罪(行刑衔接),依法移送公安,同步抄送检察院;检察办案发现行政机关履职缺位、违法执法、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书,移送主管部门开展自查整改。公益诉讼立案前督促行政机关限期履职整改。

四、府检联动重点工作措施

1.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攻坚。检察院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对接,严厉打击破坏重大项目及项目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运行。依法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防范和消除违法行为监管盲区。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院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对行政执法中的涉企案件,根据邀请提前介入,共同研判涉嫌刑事犯罪情况。检察院与司法局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依规调取涉企行政执法卷宗,重点围绕“小过重罚”、程序违法、同案不同罚等问题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检察院与区公安、人社、市监等部门就不起诉案件的反向衔接工作达成协作共识,统一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标准,提升衔接精准度。建立行政处罚跟踪监督台账,确保每案有回音。

4.协同做好刑罚执行工作。检察院加强与司法局的协作,构建“检察+执行”的工作模式,正确执行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禁止令活动的监督。

5.合力开展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检察院与公安、文旅、市监等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与强制报告长效机制,及时移交、依法查处。联合妇联、民政、团委等部门,强化对涉案及困境未成年人的监护监督与救助。联合教体、团委等部门,纵深推进“青春期安全法治教育全覆盖”专项行动,协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困难帮扶,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辍学防控工作。联合各政法机关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全面提升在校学生的法治素养与自护意识。

6.加强安全生产保障。检察院加强与应急局的联动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监督机制。组织检察官深入一线参与安全生产现场执法观摩,通过沉浸式监督精准发现监督短板,督促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联合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换电柜监管,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安全隐患整治。

五、落实措施

为切实落实工作措施,由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对“府检联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