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通用设备工业企业,农资经营主体: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规定》和江苏省发改委关于价格监测的相关要求,我委现面向全区征集通用设备、农资等价格监测采报价定点单位各1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测任务
监测类型 | 任务分类 | 监测品种 | 监测指标 | 监测周期 |
农资 |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 | 农药、化肥、农膜 | 零售价 | 3-5月每周三;6月-次年2月5日、15日、25日 |
工业行业(通用设备) | 产成品出厂价格及原材料购进价格 | 原材料、主产品(如:铸件、光机等) | 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及预期、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及预期 | 每月 |
企业经营情况 | 重点工业行业状况、企业综合经营状况、具体生产经营指标的变化、未来趋势判断及当前企业生产经营存在问题 | 每季度 |
二、监测补助
根据采报价数量及质量,对采报价人员发放一定的监测补助。
三、报名条件及时间
1.单位生产经营以上监测品种,为我区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关营业执照及许可证;
2.通用设备企业需为我区规上企业;
3.采报价人员工作认真、有责任心,能准确及时反馈相关监测品种价格;
4.请有意向者于2024年6月26日前将报名表(附件)、营业执照、许可证、单位照片(室内、室外)发到邮箱1344809514@qq.com或在留言板留言,联系电话:85910081,地址:淮安区政府1411室。
淮安区发改委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