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我区拟将淮安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淮城街道迁移至河下街道。区政府驻地迁移后,区“四套班子”办公场所分别由淮城街道境内兴文街99号、西长街141号、西长街146号搬迁至河下街道境内翔宇大道1099号(新城商务中心)。现就该决策事项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自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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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淮安市淮安区司法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