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淮安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263”淮安区在行动(2020年5月已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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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时间:2019-02-22   来源: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以生态环境高质量走前列为目标,以“263”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我区制定《淮安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方案》《淮安区改善空气质量强制污染减排细化实施方案》《淮安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方案,着力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重点项目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专项督查。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4个企业的整治已全部完成;汽车修理业完成5家企业整治,关停6家企业。大力推进省下达7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整治。持续抓好秸秆禁烧禁抛,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入河等污染问题。PM2.5平均浓度48.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41天。

        推进水污染防治。区环保部门牵头编制《淮安区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修编了《苏嘴断面水质达标提升方案》,集中攻坚苏嘴断面消除劣五类水质整治,目前苏嘴断面水质已连续5个月达到了Ⅳ类水的考核标准。全面推进里运河三堡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通过京杭运河、苏北灌溉总渠沿线砂石货场、码头整治百日攻坚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消除了水源地周边的环境隐患。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季桥化工区土壤修复工程已完成了招投标。配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已对重点行业企业名单进行了公布。督促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监测,并公布结果。修编出台了《淮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扎实开展环境执法监管。我区着力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环境执法,先后出动2323人次,立案处罚126件,罚款金额1435万元;加强生态红线管控,完成生态红线区域占现有国土总面积10.55%的目标,达到15.65%;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调解工作,共接到各类来电、来访613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调处、及时回复,调处率100%、回复率98%;组织开展非国控省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并在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公布;完成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行动第三批工作,开展水泥、造纸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完成了15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审批工作,验收27家,发放排污许可证8家,及时在江苏省环评审批信息登记系统等平台上发布审批信息。

        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我区落实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去年,省环保厅先后两批命名我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7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8个。

        统筹抓好“263”专项行动。区环保部门对淮安明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对照规范化管理指标逐项检查,分别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要求企业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逐项进行整改。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完善危险废物动态管理,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