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3〕2号)、《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淮医保发〔2023〕33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33号)文件规定,经医保部门材料受理、材料审核、评估评审等流程,现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我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并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反映问题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淮安区医保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二、反映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内容须真实可靠,并提供确切证据。对反映内容不实的,将不予受理。
三、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
四、公示联系受理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517-85888676
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淮安区医保中心将与其签订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协议。
淮安市淮安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日
2026年拟纳入淮安市淮安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协议管理服务机构名单
机构类型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医疗机构 | 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卫生院 | 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和平路南侧、健康路西侧 |
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中心卫生院 | 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林集大桥西侧 | |
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卫生院 | 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荣华路东、淮河路北侧 | |
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卫生院 | 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人民路49号 | |
淮安市淮安区钦工镇中心卫生院 | 淮安市淮安区钦工镇宋集村岳堆路5号 | |
淮安市淮安区山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淮安市淮安区山阳街道新桥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