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规定,经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淮安楚淮口腔诊所、健华诊所、淮安市同安堂药房有限公司等6家退出淮安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拟退出淮安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名单
淮安楚淮口腔诊所
健华诊所
淮安市同安堂药房有限公司
江苏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淮安翔宇店
淮安全瑞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华素大药房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自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5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区医保中心基金运行科反映,联系电话0517-85950705。
淮安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