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三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十三项:水环境综合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淮安市对水环境问题治理严峻形势认识不够、研究不深,重要湖泊综合治理不力,黑臭水体反弹回潮等问题尤为突出,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显示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42.16%。
二、责任单位
淮安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已完成整治水体水质监测核心指标氨氮达标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运维管理全覆盖,实施每日专业化保洁与动态巡查,结合管网设施每日巡检与预防性维护,有效管控污染源,巩固黑臭治理成效。通过多维度、常态化的运维体系,确保了水环境治理效果的可持续性,水质指标持续达标,河道生态与服务功能稳步提升。
2、加强监测,通过区环保局监测站对河道水质进行月度监测,没有出现返黑返臭现象,核心指标氨氮远低于黑臭水体标准。
3、淮安区加强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覆盖8.06平方公里,完成荷湖星城、丽都花园、阳光现代城等76个小区及共建单位管道雨污分流提升改造,有效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七、整改完成情况
淮安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黑臭水体防治及长效管理的各项规范与要求,构建常态化、精细化水质监控网络。通过系统化水环境运维管理,实现了河道水质长期稳定达标与长效保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明显提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9日)向淮安区委、区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7-87036698
电子邮箱:59561661@qq.com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