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五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两高”项目发展把控不严,淮安市在建、拟建“两高”项目 65 个,预计“十四五”新增综合能耗 258 万吨标准煤,超出“十四五”拟定的新增能耗控制目标。
二、责任单位
淮安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分类整改,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推进“十四五”新增能耗达到目标要求。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认真核实项目状态性质。对督察反馈的拟建项目逐一评估复核,分类进行整改;复核在建项目,重点检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意见、煤炭替代等手续合规性,依法依规处理违规项目;科学稳妥推进拟建项目,加强对尚未立项“两高”项目的前期科学论证,强化“已批未建”项目管理,对不符合国家及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用地规划、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能耗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没有立项的拟建“两高”项目,移出项目库。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落实江苏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意见,建立“两高”项目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省相关要求进行整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落实能耗指标替代要求,严把“两高”项目准入门槛。
(三)推进“十四五”新增能耗达到国家和省定目标要求。以降低能耗强度为核心,大力推进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业节能技改、节能监察、全社会节能等工作。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省最新“两高”目录,定期梳理和更新项目信息,根据省最新要求,及时将已不纳入“两高”目录的项目移出。二是严格落实“两高”管理要求。对于“两高”项目严格按要求落实能耗指标替代,江苏国信淮安燃煤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已取得能评批复,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完备。三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聚焦项目立项关键节点,在项目立项前,严格依据“两高”项目认定标准对项目认真审查,科学谋划,稳步推进,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0日)向淮安区委、区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7-85900978
电子邮箱:haqhbj123456@163.com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