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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
时间:2024-08-27   来源: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编号D2JS202203300046号、D2JS202204030081号、D2JS202204080011号、X2JS202204090038号、D2JS202204180020号、信访事项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编号H20211206001号、H20211221003号、H20211223002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D2JS202203300046:淮安市淮安区仇桥镇原金墩小学处,江苏拓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羽绒,异味扰民。

D2JS202204030081号:淮安市淮安区朱桥镇石塘村,苏美达服装生产基地有限公司(垃圾加工厂),排放黑烟,异味扰民,实际生产产品与环评批复不符。

D2JS202204080011号:举报人对受理编号 D2JS202203280071 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内容称“执法人员查看在线监测设备未发现超标因子,3月30日晚 22:00 后对该公司废水总排口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 未超过相关排放标准”,事实上,监测时该公司并未生产,数据无法反映真实情况。

X2JS202204090038号:淮安市淮安区茭陵乡工业集中区 6 幢,淮安启之泰日用品有限公司, 无环保审批手续,2021 年 7 月以来一直使用有色化工颜料粉违法生产塑料颗粒造粒,每月产生危废约一吨,无废气处理设施,刺鼻异味扰民。

D2JS202204180020号:淮安市淮安区楚州区宋集工业园区,长锋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铁铸件,使用锅炉,烟囱高排,烟尘污染严重,生产时门窗未密闭。

H20211206001号:淮安区博里镇晶墩村 5 组南侧 400-500 米的无名工厂生产羽绒,排放刺鼻气味,且排放不达标的废水至沟渠中,导致黄鳝死亡。

H20211221003号:淮安区河下街道井神盐化厂全天生产,烟筒排放黑烟污染严重。

H20211223002号:淮安区苏嘴镇茭陵工业区一日用品公司生产塑料粒有刺鼻气味,无环评手续,严重扰民。

二、责任单位

淮安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D2JS202203300046号:对生物菌池、蒸煮工序出料口废气收集设施进行改造,废气达标排放。

D2JS202204030081号:规范设置排气筒;废气达标排放。

D2JS202204080011号: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X2JS202204090038号:危废规范贮存、处置,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D2JS202204180020号: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排放。

H20211206001号: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H20211221003号: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H20211223002号:完善环保手续,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五、整改时限

D2JS202203300046号:2022 年 6 月底前。

D2JS202204030081号:2022 年 6 月底前。

D2JS202204080011号:立行立改。

X2JS202204090038号:2022 年 12 月底前。

D2JS202204180020号:2022 年 11 月底前。

H20211206001号:2021 年 12月底前。

H20211221003号:2021 年12月底前。

H20211223002号:2022 年 5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D2JS202203300046号:(一)对公司蒸煮工序出料口废气收集不完全、生物菌池未完全密闭及新建生物质锅炉未报批环评文件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二)生物菌池加盖,完全密闭;对蒸煮工序出料口废气收集设施进行改造,降低吸风口位置,增加集气罩,废气经监测达标后方可生产。

D2JS202204030081号:(一)对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行为立案查处。(二)按照环评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筒、更换除尘布袋,对排气筒下方地面、车间集气罩油污进行清理。(三)露天堆放产品(纤维颗粒)入库贮存。

(四)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D2JS202204080011号: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在正常生产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环境违法依法查处。

X2JS202204090038号:委托第三方编制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整改。

D2JS202204180020号:(一)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二)对隧道焙烧炉、中频炉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H20211206001号:(一)对生产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处理;落实雨污分流要求,并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 (二)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

H20211221003号: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H20211223002号:(一)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二)完善环保手续,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类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七、整改完成情况

D2JS202203300046号、H20211206001号:2023年10月11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对该公司信访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生物质锅炉未批先建、废气处理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目前该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该公司于2022年6月重新报批环评,按批复要求已完成粉碎(粉尘)、蒸煮、烘干(臭气)及车间废气进行密闭微负压收集,经冷凝+喷淋+活性炭吸附+生物菌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通过添加脱硝剂一旋风除尘一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该公司喷淋塔喷淋水通过管道抽到反应釜罐回用,无生产废水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已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警示标志牌等危险废物识别标识,2022年9月完成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分别于2021年12月、2024年3月13日对该公司周边水体进行取样监测,水质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限值;2022年3月31日、2024年5月16日委托淮安翔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西南方向居民区无组织废气及排气筒有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要求。目前该公司已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到验收销号条件。 

D2JS202204030081号:该项目污染防治措施难以达到管控要求,淮安区政府责成该公司进行拆除。2024年8月21日,朱桥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对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因该公司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且不再生产,达到验收销号条件。

D2JS202204080011号:2024年1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对上述整改事项进行核查。该公司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已通过验收并完成备案,委托淮安市卓安环保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运维。调阅国发平台在线数据,未发现异常情况,污染防治措施正常开启。举报人反映的2022年3月30日实际生产情况经调查如下:经调阅该单位生产报表及生产车间的视频监控,3月30日(0:00-24:00)全天该公司三条生产线(一条4600生产线,两条3600生产线)全部在生产。制浆车间除因避峰让电两个时段(08:00-12:00,16:30-20:30)未生产外其他时段都在生产,3月30日产量287.358吨、用电量72068度电、用汽量756立方米;符合销号条件。

X2JS202204090038号、H20211223002号:淮安启之泰日用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色母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8月13日经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2年4月1日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三同时”验收并通过(其中500吨垃圾袋项目未建设)。2021年11月18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网上登记(91320803313847464T001Z)。2024年6月组织开展了验收后项目变动分析,经专家论证为一般交动。该公司现有色母料生产线3条、色母粒小试生产线一条,主要污染物为生产中产生的有机物废气。配料混合工序采用密闭作业,车间粉尘与挤出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该公司主要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已按要求建立危废库并规范全过程管理。2024年7月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排口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污染物浓度均符合排放要求。查阅污染防治攻坚平台,该公司今年以来无信访事项。已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销号条件。

D2JS202204180020号:2024年5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信访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公司于2022年4月聘请第三机构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编制了环保整治方案,2022年7月对照方案完成提升改造和集中整治。经核查,该公司通过提升改造,已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2024年3月20日、5月19日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局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中各排口颗粒物、NOx、SO2、VOCs等因子浓度均符合排放要求。该公司在中频炉等生产和污防设施安装了用电监控,建立监管制度和运行台账,经查阅相关记录,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已按要求落实。查阅污染防治攻坚平台,无该公司信访记录。该公司对照整改方案已完成整改,达到验收销号条件。

H20211221003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5号锅炉作为该公司盐硝联产扩建工程的能源配套项目与盐硝联产项目同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手续;6、7号锅炉作为该公司联碱项目的能源配套项目,与该公司的60万吨联碱(一、二期)项目同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手续,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800720586548C001P,2023年12月28重新申领,有效期限自2023年12月28日起至2028年12月27日。该项目锅炉采用炉内脱硫和烟气袋式除尘方式进行锅炉烟气净化,5#、6#锅炉净化的烟气共用一根高度120m的烟囱排空,烟囱出口内径3.6m;7#锅炉净化的烟气经高度80m的烟囱排空,烟囱出口内径2.4m。项目筛分、碎煤机全密闭,碎煤机出口及各转运站的落料点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在炉渣仓顶和灰仓仓顶各设有2台脉冲反吹袋式过滤器进行废气处理。该公司锅炉烟气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并与部、省等生态环境部门平台联网。锅炉烟气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自行监测,经查阅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和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情况。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于2021年6月、11月、2022年6月、10月、2023年8月、11月委托淮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三台锅炉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比对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未发现异常情况。2023年7月,我局组织大气、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企业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查阅锅炉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和自行监测报告,废气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企业锅炉采用湿法脱硫工艺,锅炉生产180天左右需停炉检修,启停炉期间有烟气高值产生,部分设备检修需安全放气,会产生突发性噪声。经查,没有发现群众反映的冒黑烟问题。查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自2022年1月以来,企业烟尘浓度、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未出现小时值超标数据。该信访事项已完成整改,达到验收销号条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9日)向淮安区委、区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7-85900978

电子邮箱:haqhbj123456@163.com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