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规﹝2023﹞2号) 、《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淮医保发﹝2023﹞ 33号) 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经评估机构评估,现将淮安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的结论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联系受理方式: 0517-85888676 85950719
淮安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