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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2-01-18   来源:

1. 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漕运镇平河村池塘生态化达标排放试点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漕运镇平河村池塘生态化达标排放试点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区漕运镇平河村境内       

2.1.2建设规模:对漕运镇平河村1402亩养殖池塘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养殖尾水处理区设施面积为83.6亩。(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审核价:约347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1.6 其他:       /      

2.2谈判范围:(详见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

    2.3最高限价:3226943.57元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谈判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3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4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谈判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1提供项目负责人 2020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响应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无

3.4 响应人不得有谈判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①为谈判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②为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谈判项目提供谈判代理、设计服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③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谈判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④与谈判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谈判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⑦响应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提供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⑧响应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6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谈判。

采用联合体谈判的,应满足谈判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1月18日 8 时30分至 2022年1月24日 17时00分;

4.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至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35号1号办公楼四楼购买,需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谈判截止时间

5.1 谈判截止时间为 : 2022年1月 27日  14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谈判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网(淮安区融媒体中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35号1号办公楼                     

联 系 人: 张挂明                   联 系 人:吉元                       

电    话: 18752384411             电    话:13584959365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