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文件规定,经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江苏同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翔宇花园店 、江苏同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易郡龙腾店退出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拟退出淮安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名单:
江苏同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翔宇花园店
江苏同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易郡龙腾店
公示期限自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区医保中心基金运行科反映,联系电话: 0517-85950705。
淮安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