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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执法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4-06-21  字号:[ ]

一、客运包车车籍所在地如何界定?

答:《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的设区的市,单个运次不超过15日。因此,车籍所在地为车籍所在的设区的市。

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到期后因没有及时换证,在运输途中还有效吗?

答:由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设定的有效期,从业人员只能在有效期内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仍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将属于违法行为。从业人员需要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长证件有效期,办理换证手续。

三、客运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包括哪些?

答:《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合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客运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见附件 11《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式样,主要包括起讫地、车牌号码、运输企业(章)、企业签发人、驾驶员、主要途经地(指中途停靠地,临时休息就餐场所除外)有效期,以及备案时包车客运管理系统生成的标志牌编号二维码。

四、外省发放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如何鉴别真伪?

答: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可通过智能手机扫描纸质省际包车牌上的二维码,或者直接登录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省际包车牌验证地址(http://ysfw.mot.gov.cn/bcky/verify/)、道路运政便民助手小程序、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道路运政查询”栏,查询验证客运车辆经营范围和省际包车牌相关信息,也可直接向发证地运管部门查询,查询验证结果作为执法证据,经查实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