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案例曝光(案例九)

时间:2025-05-13

来源:应急局

某磁业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案

基本情况:2024年 08月 02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按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专项执法工作对某磁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周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

处理结果:特种作业人员周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决定给予该公司作出处壹万贰仟元(¥1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